信托是以资产为核心,信赖为基础,委托为方式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其核心内容是“托付给人,代人管理资产”。 信托产品按收益分为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和浮动收益类信托产品。 下一位编辑将谈谈这两种信托产品的区别。
1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
固定收益系信托产品,是指信托公司发行的,收益率和期限固定的信托产品。 从投资的方向来看,会计实务中固定收益类信托通常投资于实体企业、政府基础设施、股票收益权、房地产或艺术品、矿业等。 由于资产抵押、股票担保、担保公司、个人连带责任保证等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这种信托是安全的。
固定收益信托购买的阈值与日光的私募相似,只发行合格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私募,不在公开场合发售,也不普及公开。 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的开始金额较高,每件投资额一般超过100万,个别信托在300万以下的投资者限制在50人员额。
2浮动收益类信托产品
浮动收益产品指的是投资者出资、有专业能力的管理者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 投资者没有收益的情况下,投资者得到单独承担损失的收益,投资者和管理者按一定比例分配收益。 现在金融市场的分配比率,管理者获得20%的超额收益,投资者获得80%的超额收益。
与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不同,可变收益产品几乎没有保证本金安全的措施,过期信托收益不一定,可能低,也可能高。 主要取决于项目的收益分配。
浮动收益类信托产品一般投资证券市场,包括股票、债权、基金等。 例如,投资二级市场的信托,股票大幅下跌时,很有可能无法恢复,比如投资股票的信托,如果企业发展良好,信托计划持有的股票增值空间明显,投资者的收益翻番的可能性很大。
一般来说,固定收益系统的信托产品风险低,适合追求稳健的投资者。 另一方面,可变收益系统的产品风险相对较大,但有可能获得超额收益,适合于比较过激的投资者。 在信托产品的时候,考虑到风险和收益之间的权衡,最适合自己的东西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