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_12月23日起尾号限行!!任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告

限制行程提示12月22日星期天不限制行程

十二月二十三日星期一

限制行后号: 3和8 (后号以字母的最后一位为基准)

限制期:每天7点至20点(节假日除外)

任丘市人民政府

关于重污染气象橙色警报的发布

第ii类启动紧急应对通知

根据《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指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气象橙警报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沧气领事〔2019〕618号)的要求,我市应于12月22日12时至26日8时发布重污染气象橙警报,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一、健康防护诱导措施

1、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器官、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病患者尽量呆在室内,避免室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的医疗卫生机构将加强医生对呼吸系统疾病患者的指导和诊疗保障。

2 .向普通人员提示减少或避免野外活动的户外工作、工作、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戴口罩,采取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 .安装了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企业等立即打开空气净化装置。

4、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接受灵活教育,停止户外授课和活动。 停止大规模的户外活动。

二、拟议的减少污染措施

1 .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节能排放。

提倡公共绿色旅行,以公共交通工具和电动汽车等方式旅行的停车立即熄火,自觉减少车辆当场怠速运行时间的停车国4以下的燃料汽车。

3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工作场所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和产品的使用。

4 .建议企业事业单位在受污染天气实际应急强制措施的基础上,采取调动、上下班高峰时间、远程办公等灵活工作制度。

三、强制减排措施

1 .工业企业的管制措施。 2019年重污染气象紧急减排清单显示,工业企业严格实行橙色警告减排措施。

2 .转移来源管制措施。 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应停止使用国家二级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工作机械除外) : 工业企业禁止使用国家四以下的大型货车(包括煤气)运输(特殊车辆、危险品车辆等除外),有特殊要求的遵循减排清单车辆规定的要求。 物流(民生保障类除外)、材料场等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相关机构,禁止使用国家四以下的大型货车(包括煤气)运输(特殊车辆、危险品车辆等除外)。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新能源汽车和其他特定车辆外,城市禁止大型和中型卡车、三轮车、低速装卸车和拖拉机通行。 其他非营运车辆自12月23日至25日限制2号,限制区域: 106国道东、津保南绕城线以北、工业东道和京九铁路以西、北海道( 106国道-工业东道、原106国道费用南100米东道)南的合域内道路不包括106国道、津保南绕城线、工业东道、北海道。 限制车辆的尾号与北京市一致,从星期一到星期五(每天7点到20点)对应汽车的限制尾号: 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尾号以英文字母的最后数字为基准(包括外阜车)。 法定假日和节假日是无限制的。 同时,加大公共交通运输力度。

3 .面源管理措施。 加强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 砂石工厂、石材工厂、石板工厂等除涉及停止露天作业的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和应急措施外,停止所有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厂内装卸、石灰配方、混凝土开挖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辅助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 禁止户外建筑拆除、涂装、坡口喷雾、混凝土搅拌等运输车辆在禁止出发的常规作业的基础上,对主要干线道路和易发尘道路增加清扫、清扫、洒水等清扫频率。

4 .城市禁止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任丘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2日

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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