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络通讯(记者钱龙) 12月31日,记者从太原市住宅公积金中心,为巩固“不忘初心,记住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简化柜台业务申请资料,使职工易于提取住宅公积金,太原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12月 主要内容包括:
一、在申请租赁商品的房屋提取资料中,取消“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签发的申请人和配偶的名义没有房地产证明”(古交市、娄烦县、阳曲县除外)。 其他资料依照《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缓解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
二、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资料中“申请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协议”,其他资料按照《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取消的业务资料将通过数据共享自动获取。
铁路中心参照本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