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_注意!南通公布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已施行

原始标题:小心! 南通宣布推出住房公积金新规则! 施行了

南通住宅公积金网昨天在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加强住宅公积金提取管理的通知(通款管〔2019〕62号)”。 从2019年12月27日起,开始征收住宅公积金有新规定——

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

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的思考

提取受管理的通知

部门:

为了进一步落实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违反管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设金[2018]46号),加大违反管理提取力度,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定运行,兹通知如下规定

一、受住房公积金委托每月办理还款业务的职工,还款期内不得无故停止每月还款业务委托。

二、已经委托中止每月偿还的员工,从中止之日起一年内,不得申请偿还公积金,但可以转账提前偿还公积金。

三、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27日

资料来源: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