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大勋好多年_(新闻追踪)高价收费好多年,内师大所属物业为啥只退两年电费?

标题:(新闻追踪)昂贵的费用要花很多年,但内师大所属的房地产为什么只退两年的电费呢?

正北方网络通信(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张弓长)近日,北方新报融媒体以“近百商户向内师大所属房地产收取高价电费”“近百商户向内师大所属房地产收取高价电费:内师大设立工作组进行了调查”为题,报道了内蒙古师大所属华远

12月20日,内蒙古师范大学资产经营公司党支部书记王贵俊和李氏负责人特意来到本报,就此事与记者取得了联系。 采访中,王贵俊书记承认该公司所属房地产确实有收取高额电费的情况,内蒙古师范大学的主要领导人在第一时间指出“彻底调查此事,认真重新审视,严肃追究说明责任。”

12月23日,内蒙古师范大学资产经营公司的负责人向记者发送了题为“蒙兴房地产公司已经开始为商户降价”的状况说明书。 “12月22日,蒙兴房地产公司已经开始为商户降低电费。 在主管部门内蒙古师范大学资产经营公司(华远总公司)的指导下,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五次按照蒙西地区一般工商业电价相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于12月20日开始前期准备,当天晚上,21日全天由资产经营公司指挥,蒙兴房地产公司职员昼夜加班, 认真整理了2018年和2019年商户电费支付情况,按自治区改委降价五次的文件,计算了每小时应向各商户退还的降价电费。 因为12月21日、22日是休息日,银行不进行公正业务,不能从公司的账本上提取退款费用。 为了早日把这部分电费退给商户,由公司领导领导,员工们先集资,确保最短时间,最快把降价电费退给商户。 12月22日上午,资产经营公司监督现场,房地产经纪人挨家访问,向商户退款。 截至下午5时,商户降价61户电费,降价电费64264元,80%的商户已经退款。 剩下的商户当天没有开业,明天还没有给商户退款。

对于这家房地产公司的这次退款,商户们表示:“这家房地产公司多年以0.88元的价格征收电费,但这个价格远远高于往年的通常电费。 《北方新报》报道此事后,房地产为何只退还2018年至2019年两年收取的电费? 到2018年为止收到的电费为什么没有下降? 根据记者现在掌握的证据,房地产公司从至少2016年开始,以0.88元的价格向商户收取电费。 采访中,记者再次给内蒙古师范大学宣传部的负责人打电话,但对方没有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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