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中级会计职称有用吗_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知识点:合同履行的规则

原题: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知识点:履行合同的规则

履行合同的规则

(一)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履行规则;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货款或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无法达成协商补充的补充协议的,依据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还不能确定的,适用以下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的国家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按照符合一般标准或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报酬不明确的,合同签订时必须依照履行地市场价格履行的法律执行政府价格或政府指导价格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支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履行的房地产的,在房地产所在地履行的其他目标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必须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以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方承担。

(二)涉及第三方履行合同;

1 .向第三方履行的合同

向第三方履行的合同也称为利他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债务人向第三方履行债务,第三方直接取得债权合同。

债务人向第三方履行的合同的法律效力:

(一)第三方可要求债务人履行;。 第三方请求权的取得是在明确接受债务人的权利时发生的。

(二)债务人未向第三方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3)债务人可对合同债权人可行使的所有答辩权,由该第三方行使。

(四)为向第三方履行债务而增加的费用,除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权人承担。

2 .第三方履行的合同

第三方履行的合同也称为第三方承担的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由第三方履行债务的合同的,该合同应当得到第三方的同意。 该合同以债权人、债务人为合同双方当事人,第三方不是合同当事人。 第三方履行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下:

(一)第三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债权人要求第三方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对债权人的一切答辩,第三方可以行使。

(三)第三方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而增加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由债务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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