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进贷款市场的估计利率( LPR )运用,中央银行发表了将库存变动利率贷款的价格基准转换为LPR的公告。
根据公告,从2020年3月1日开始,金融机构与库存变动利率贷款客户就价格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价格基准的积分形成(积分为负数),积分的数值也可以在合同的剩馀期间内转换为一定的固定利率。 其中,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价格标准转换应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单地变更原来的条款和条件。
▲转换工作从2020年3月1日开始,原则上应在8月31日前完成数据源:中国中央银行杨靖制图
到明年八月底完成转变
为进一步深化LPR改革,人民银行发布了第〔2019〕号公告,推动库存变动利息贷款价格标准的稳定转变。 其中,库存变动利率贷款是指到2020年1月1日为止金融机构签订合同但未签发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价格变动利率贷款(公积金个人住宅贷款除外)。 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各金融机构不得以贷款基准利率价格为参考签订变动利率贷款合同。
记者发现价格标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后不能再转换。 同时,最后重新定价周期的库存变动利率贷款不会转换。 库存变动利率贷款价格标准的转换原则上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之前完成。
具体来看,库存变动利率贷款价格标准转为LPR,除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外,正数由贷款双方协商确定。 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要点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表的相应期限LPR之间的差。 自转换时间以来的第一个重新定价日期(不包括),执行利率水平必须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2019年12月的对应期限LPR及其正值之和。 然后,从第一个重新定价日期开始,对于每个利率重新定价日期,利率水平将按最近一个月的相应期间LPR及其相加值进行重新计算。 另外,金融机构与顾客协商价格标准转换条款时,可以重新约定重新定价期间和重新定价日期,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重新约定的重新定价期间最短为一年。 库存变动利率贷款转为固定利率时,转换后的利率水平应由贷款双方协商确定,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后的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价格标准如何转换?
公告发布之日起,银行应尽快制定库存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价格标准转换计划。 包括系统配套、人员培训等,同时通过各种渠道(包括主页和网站公告、邮件、手机银行和电话通知等)通知客户,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单地变更原来的条款和条件。 具体地说
1、价格标准变为LPR时,LPR的期限品种根据原合同的借款期限确定,确定后不再在合同的剩馀期限内调整2、正数是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和2019年12月LPR的差(也可以是负数),合同的剩馀期限一定3、 转换时的利率水平没有变化4,贷款双方可以重新约定重新定价周期和重新定价日期,重新定价周期最短为1年。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在2020年3月至8月任意时间点转换,2019年12月基于LPR和原始利率水平确定积分数值,积分数值不受转换时间点的影响,银行和客户能够合理分散处理。
据央行负责人介绍,目前许多库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重新定价期为1年,重新定价日期为每年1月1日。 以此为例,某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原合同期间为20年,其馀期间为8年,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上升5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10%时,现在执行利率为4.9%×(1+10%)=5.39%。 2019年12月发表的5年期以上LPR为4.8%。
贷款双方于2020年3月30日转换价格标准,确定重新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新定价日期为每年1月1日时,加宽为0.59个百分点(5.39%-4.8%=0.59% )。 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利率水平仍为5.39%(4.8%+0.59% )。
在2021年1月1日,即之后的第一个重新定价日期,根据重新签订的重新定价规则,执行的利率调整到2020年12月发表的5年期以上,调整为LPR+0.59%,之后每年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