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南海网客户海口将于12月2日正式通过《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海南将于2020年10月1日开始对垃圾进行分类。 南海网记者从12月2日海南省报纸召开的记者招待会上了解到,海南农村地区可以大幅度实行分类标准,可以根据地区处理生活垃圾。
海南省住宅和城乡建设厅环卫处长许虹表示,农村地区具有其特殊性,城市做法不能完全模仿,需要探索符合其特点的分类处理模式。 因此,《条例》在推进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的基础上,一是慷慨执行分类标准。 农村生活垃圾不能按4种标准分类投入,可以结合垃圾成分特征和社会经济条件,按土地条件分类投入。
二是推进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经验途径。 明确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施家庭分类、村收集、町运输、县处理的模式。
三是规范农村厨房垃圾和有害垃圾的处理方式。 农村厨房垃圾当场处理,直接堆肥化或生产生物气体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建立收集场所,特别回收,集中处理。
四是明确特殊地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 偏僻地区和人口分散的农村生活垃圾,应当根据土地条件在附近的当地资源化利用,量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