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举行唐山个人自愿支付住房公积金业务开幕仪式。 从1月1日起,唐山市个人自愿支付住房公积金业务正式对外处理,意味着自由职业者、个人商铺、职工也可以像单位职工一样申请公积金贷款。
个人自愿实施住房公积金业务,打破公司和员工共同支付的传统模式,把脱离公司的灵活员工纳入住房公积金保障范围。 同时,在不限制缴纳人户籍的情况下,为唐山市创业的数千万外来人打开了方便之门。
作为个人自愿管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合作银行,唐山银行充分发挥结算优势、服务优势、网站辐射优势,积极配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个人自愿管理公积金业务的准入审查、代收、汇款等工作。
谁能申请处理?
唐山市内收入稳定,无雇员自由职业者、个人雇主和雇员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以自愿支付住房公积金
1 .有唐山市行政区域户籍或住唐山市行政区域
2 .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唐山市正常连续支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已达到12个月
4 .个人信用良好,以《个人信用报告书》为准
5 .承诺遵守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你要什么材料?
符合条件的个人自愿缴纳人提出申请,填写《唐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登记申请书》,提供以下个人资料原件及相关复印件
1 .身份证
2 .居住证明书(户籍簿或居住证明书)
3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证明
4 .个人住房公积金卡
5 .个人信用报告
6 .申请人曾经在公司支付住房公积金的,需要提供与最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原件。 (燕都融媒体记者王静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