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_快来看!全国首个推进民政领域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出台

滇天都市报12月18日,湖北省民政厅发表《省民政厅加快全省民政领域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这是全国首次推动民政领域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 其中,明确要求到2020年底在湖北省各县(市、区)至少建立一个慈善团体、本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

“意见”从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大机构建设力度、加大业务融合力度三方面,对推进民政领域慈善和社会工作事业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加大人才培养能力方面,鼓励民政系统干部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加大慈善工作和社会工作培训能力,开发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支持社区工作者成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鼓励社区劳动者参加社会劳动者职业水平考试,每月给予初级、中级社会劳动者职业资格认证单位员工100元以上、200元以上的职业津贴。 在提高组织建设能力方面,主要发展慈善机构,促进志愿机构发展,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健康发展,表明到2020年底,各县(市、区)至少需要一个慈善机构、一个本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一个志愿机构。

在加大业务融合方面,主要全面推进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和民政各项业务工作的融合发展,重点推进社会救济、基层社会管理、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领域慈善和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

民生如天。 记者从湖北省民政厅获悉,2019年湖北省适时调整了发布年度城乡低保特别是遇难者救助标准,湖北省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634元/月,5594元/年, 比上年分别增加6.2%和7.7%,城乡有困难人群平均救助指标分别为1271元/人月,达到10286元/人年,比上年分别增加6.6%和11.0%。 湖北省32.5万城市的低保对象,136.2万农村的低保对象,25.2万城市和农村特约者的基本生活得到了很好的保障。 重大工程项目保证民生,完成全省301所福利院“安全工程”建设。 继续推进孤儿抚养标准自然增长,湖北省集中抚养和社会分散孤儿平均抚养标准分别达到2016元/人月和1252元/人月,居全国首位。

加强孤儿医疗保障,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 大力推进以市州儿童福利机构为主体的孤儿集中抚养,已有15个市州落户。 养老服务有着优秀的基本社会服务。 增加养老服务资金投入,2019年分解各类养老服务、项目建设等资金支出5.6647亿元。 同时,加强社会救助活动的改革创新。 湖北省民政厅每18个县(市、区)拨款200万元,开展特殊养护服务机构管理运营改革创新试点。

宜昌市实现湖北省率先批准低保委托乡镇全境霸盖。 仙桃市积极探索社会救济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颁布《社会救济失信行为认定办法(暂行)》,严惩社会救济失信行为。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