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商投资法的内容_苏州首家适用新《外商投资法》企业落户太仓

今天( 1月3日)上午,一家名为“太仓星光医院有限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太仓定居,新《外商投资法》颁布后,苏州首家外资企业新成立。

中国外商投资法的内容

该公司是香港企业“亚洲巨集团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和内地企业“苏州大华通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资的医疗机构,属于限制事项。 根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2019年版》,必须进行外资准入许可。 因此,该公司登记登记前,必须在商务局取得许可证。 该公司的申请人于2019年11月28日,在太仓市行政审查局的市场准入窗口预先登记了名称,向商务局申请了准入许可,但由于许可条件尚未完备,未取得营业执照。

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实施后,国家颁布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提交信息报告不是处理企业登记的必要条件,投资者在处理登记登记登记时承诺是否符合“负面清单”的要求,签署承诺书,外商投资企业就可以进行商业登记和工商

此外,新法实施后,为了更好地体现外资一致的原则,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规范应用《司法》、《合作法》等法律,企业类型仅区分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作企业,不再有“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概念,外商投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不再是董事会,而是与内资企业相同的股东会

太仓市行政审查局负责人透露,实施《外商投资法》将扩大对外开放,为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提供更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提供新的法律依据,进一步缩小企业注册环节,简化注册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政务服务,提高外商投资服务水平

由于新法的实施,该公司向太仓市行政审查局直接申请注册,并立即办理了营业执照。 申请人高兴地称赞说:“新法的公布,给我们工作的大众带来了很大的好处,非常方便。” (苏报融媒记者区志敏文/图)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