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4.49亿!
最近,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受贿案一审判决。 法院查明邢云受贿合计4.49亿元,不得因受贿罪判邢云死刑、缓刑2年、缓刑2年期满后减刑、减刑、假释终身监禁。
随着判决的落地,邢云成为党十八大以来第三位被判终身监禁的省部级干部,此前的两人是云南省委员会原书记白恩培和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武长顺。
缓刑两年,是什么意思?
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犯罪极为严重的罪犯。 对应判处死刑的罪犯,如果必须立即执行,可以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判处缓刑。 关于邢云案件,法院认为邢云应依法处罚,但在案件到来后考虑到可以坦白真相,因此对他人的犯罪问题进行指控检验、认罪、忏悔、积极撤销赃物等,具有法定、裁量减轻、处罚方案,并立即判处死刑
两年过去了怎么办?这关系到缓和变更的问题。 根据刑法规定,判处死刑缓刑的,在死刑缓刑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过后,当然减刑为无期徒刑,如故意犯罪,情节不好的,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
终身监禁是什么处罚?
光看名字,终身监禁和无期徒刑可能“傻瓜不知道”。 其实,无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之一,终身刑不是独立的刑种,而是刑罚执行措施。
刑罚执行中,减刑和假释比较常见。 减刑是指对受到审判管制、拘留、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根据执行期间的悔改和功劳表现,适当减轻其原判刑。 假释是指对于有期、无期徒刑的犯罪者,在一定期间实行处罚后,由于有悔改的表现,因此在不危害社会的情况下,有条件地提前释放。 这两者体现了我国刑罚与宽宏大量、处罚与教育改造相结合的刑事政策。
但是,如果犯罪分子犯罪极为严重,减刑、假释都有“便宜”的他们,该怎么办呢
2015年8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9),新设终身监禁制度。 根据规定,犯贪污、受贿罪,被判处缓刑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况等,在缓刑两年期满后依法减刑为无期徒刑后,处以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也就是说,对于死刑判决过于立即执行,一般没有执行死刑的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以决定终身监禁。 这通过制度封锁了这些重大贪污受贿罪犯早期出狱的可能性,通过减刑等方法防止服刑期限过短,提出了依法惩治腐败的明确信号。
【纪律链接】
第三百八十三条犯罪,按情节轻重分别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禁,处罚款;
(二)贪污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形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以罚款或没收财产。
(三)贪污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没收罚款或财产金额特别巨大,对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损害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没收财产。
多次未处理贪污的,按累积贪污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的,在提起公诉前如实坦白自己的罪行,真诚悔恨,积极取回赃物,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款规定情况的,可以减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情况的,可以受到轻微处罚。
犯第一项罪,第三项规定情况被判处死刑缓刑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况等,判处死刑缓刑两年期满,依法减刑为无期徒刑后,处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第三百八十六条有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额和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受贿的从严处罚。
——摘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