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厦门:太冲动了! 因为付不起租房的押金,他弄坏了,点着火离开了租房…… ...
现在呢
许多外出工人通常选择租房
说到租房,押金是必不可少的
这也是对房主的保障。
退房时
押金问题出了很多问题。
但是来楼里的那个人
因为不能支付租房的押金
气得要命
把屋子里的东西弄坏,点着火烧。
这是什么情况?
30日,记者从集美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最近,借客杨某以纵火的嫌疑被依法起诉。
据调查,2019年8月31日来厦务工的杨某,在集美某开始租赁。 一个月不住,杨某想退房租。 那时付了640元。 住了一个月,以为要付一个月的房租,水电费另行计算,房东没有退还押金。 因此,吴某多次与房东商讨退款,但通报调停,没有结果。
2019年9月22日5点左右,杨某打算离开房间。 出发前,杨某为了发泄愤怒,先用锤子砸出出门的便器、烧水器、门窗玻璃、下水道管,后来打破的不值400元,杨某想烧床垫,向房东收集了400元。 所以,当时杨某用打火机点燃了房间的床垫,床垫着火后,关上门离开现场。
(网络地图)
杨某纵火后不久,其他房客发现火灾立即报警。 据统计,这场火灾直接损失了7000多元财产。 几天后,杨某在广东被公安机关逮捕了。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杨某应当以纵火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以纵火罪追究刑事责任。
还是冲动!
如果交流不顺利的话
拥有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利益,
这样做反而伤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