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给市民朋友的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本文来源:丹阳公安
市民朋友:
大家好,首先感谢大家对我市烟花爆竹禁止工作的强烈支持。 2019年1月1日,我市在市区规划范围内(附有禁止区形象后)正式实施全面禁止烟花爆竹的政策,目前取得了显着效果。
烟花爆竹禁止是一项长期工作,新年我市将继续实行指定区域的烟花爆竹禁止政策。 为了保障你和家人的健康和人身财产的安全,请自行遵守禁止区域放烟花的规定。
特别注意:在禁止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下令停止放烟花,构成施行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构成处罚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违法信息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党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禁止规定受到处罚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请大多数市民积极协助禁止烟花爆竹的工作,发现违反烟花爆竹的行为,并及时通报。
全市禁止的起火、运输烟火通报爆竹电话: 110
全市举报非法销售烟火爆竹电话: 12350。
严格遵守新规则,维护城市环境! 感谢您的支持和帮助祝您生活愉快,家人幸福!
丹阳市烟花爆竹禁止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元月
图6是禁止在丹阳市指定区域内放烟火的鞭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