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黑龙江执法部门接到志愿者通报,拆毁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的山货店,没收的野生动物有熊胆、花尾榛鸡、猫头鹰、狍子等,部分野生动物的保管场所在哈尔滨市通河县凤山町政府食堂和车库。 (十二月三十日人民日报)
据说“町政府食堂藏熊手”是“最危险的地方是最安全的地方”。 如果没有志愿者的通报,销售这种野生动物的山产品店就不知道隐藏了多少。
据报道,凤山町政府机关食堂和车库几年前就承包给嫌疑人,食堂没有对外经营,只供政府机关人员内餐使用,调查中政府机关人员对嫌疑人不知道野生动物的保管和销售行为,只供内餐使用,嫌疑人大摇大摆地把野生动物送到车库和食堂冷藏库等显眼的场所
食堂外包,只有凤山镇政府官员吃饭。 为了食品的安全和卫生,接受食物服务的凤山镇政府有监督责任,嫌疑人藏匿了违法的野生动物,谁负监督责任? 也有“熊手”+“食堂”的奇怪组合,使人不得不想象凤山町政府的“工作饮食”是以“野味儿”为中心,还是承担着不必要的“招待”
是嫌疑人“骗天过海”,还是凤山町政府“知法犯法”,希望通河县纪委会深入调查,向公众传达真相。 李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