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发改委营商环境监督局投诉,市优化营商环境企业投诉平台于12月下旬开通,全市工商登记企业和平顶山市进行工程建设,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企业遭遇了损害正常经营的行为。
平台接受投诉的范围包括九种损害企业正常经营的行为:不实行最多一次跑的改革要求,在有关企业的服务中能够毫不拖延地被动应对,蒙混责任,让企业多次跑,对重复跑的企业选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 在执行有关企业优惠政策的过程中,如粗暴执法等妨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没有隐瞒,没有拖延,困扰企业,有失策略。 或者由于各种原因相关企业的优惠政策不断的情况下,利用职权在企业中集股进行生意,企业购买指定的产品和服务,向企业乱收费,或者“吃卡”等妨碍企业的日常运营, 有损企业利益,限制或变态限制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参加招标采购活动,限制或禁止外国企业在当地从事生产经营,限制或禁止外国商品、服务进入当地市场, 以其他不平等或排斥待遇对待外国投资者的招资项目签约后,无故启动、不推进、不执行或者投资者反映的问题不及时协调解决的,对企业的正当主张没有反应或者迟缓的,有损其他企业的正常经营的行为。
企业可以登陆平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入“市优化营销企业环境企业投诉平台”栏目,按要求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