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雷电12月25日上午在山东高院召开记者招待会,通报近3年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 发表了山东法院处理的十大破产事例。
山东新泰联合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化工”)是一家民营化工企业,于2009年1月4日成立,资金不偿债,公司成立清算集团于2017年10月12日自行清算公司资产和债务,公司账面损失1.86亿元。 经公司董事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同意破产清算,向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新泰法院)申请破产。 2017年12月15日,新泰法院受理了新泰化工破产清算申请,依法指定了管理者。
受理案件后,经审计、评估、债权申报审查,债权人达219家,债权额合计268212377元。 债权人没有改质的意向,根据联合化工救济价值的分析,基于170名员工再就业的想法,考虑到该企业有完整的生产能力、技术能力和经营场所,具备继续生产、吸引资金的条件和基础,新泰法院的领导管理者在公司持续经营的状态下, 将联合化工有效资产附加到职场工作人员的就业和相关权益整体上进行包装,公开拍卖,以“破产不停产”的方式进行“重整式清算”。
首次债权人会议于2018年1月25日召开,由新泰化工两大股东参加,债权人数量符合法律规定。 及时公开拍卖破产财产,共偿还9300万元,职工权益447万元,税款792万元,及时依法分配。 认定债权额中258245473元联合化工两家股东申报的债权占总额的96%,告知申报的债权为劣后债权,两家股东理解并同意先清算其他普通债权,最终员工债权、税收债权、除两家股东以外的普通债权均为100% 新泰化学工业从业人员全体破产财产购买者“新泰市中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就职。 2018年3月27日,新泰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结束,依法注销。
本案采取“破产不中止生产,吸引外资,维持员工就业”的方案,实现资产的迅速市场化处置和实质性改质效果。 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继续生产,稳定员工与债权人的感情,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使员工集团顺利过渡到破产财产,生活企业的所有不良资产,将企业土地310亩与现场190间的所有机械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库存与无形资产用于采购公司的生产与经营与管理 本案通过快速审查结果,明确了原经营损失、资金短缺的企业及时退出市场,进入活力和前景丰富的新型企业,持续利用企业资源,顺利转移企业员工,大幅节约企业资源,维护员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破产制度的价值和破产审判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