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保险养老保险金_广东修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个人缴费上限调至4800元

大洋网络通信广东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日前发布了新修订的《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该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记者关注到广东养老保险将迎来许多新变化。 个人缴费标准由10级调整为9级,上限由3600元调整为4800元。 另外,政府还向建筑卡支付贫困者、低保对象、特约者等困难群体养老保险费。

个人摊款标准调整为九级,上限提高到4800元

据记者介绍,根据2014年实施的“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 投保人可以自愿选择一个等级,按年、季、月的方式支付,多付。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投保人只能选择一种缴费方式和缴费标准。

根据新修订的实施意见,个人缴费的标准缴费标准设定为每年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的9个等级。 投保人可以自愿选择其中一个阶段的费用。 建立卡没有指定贫困者、低保对象、特搜者、重度残疾人、精神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每年可按120元标准支付养老保险费。

同样,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投保人只能选择一个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原则上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在各地级别上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按市实际确定季度、月缴纳方式。

政府为困难群众支付养老保险费,但标准是每人每年120元以上

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建立了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省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标准变化情况,及时提出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保险最低标准调整方案,并向省委员会和省政府提出申请确定。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际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增加的资金由自己承担。

另一个变化是政府为困难群体支付养老保险费。 建卡是贫困者、低保对象、特难者、城乡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等贫困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政府按每人每年120元以上的标准支付部分或全部养老保险费,每人每年支付30元以上的政府补助金。

困难集团选择每年按180元以上标准支付的,除当地人民政府按规定标准支付的部分外,其他费用由个人承担的政府缴费补贴按实际缴费(包括代缴)等级标准执行。

在完善待遇确定机制的基础上,《实施意见》规定,在按照规定的方法支付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的基础上,对缴纳年数超过15年的投保人,每超过1年每月支付3元以上的基础养老金,对于表示支付了很多工资的65岁以上的老年投保人,每年支付3元以上的基础养老金 建立丧葬补贴制度,规定全省统一的丧葬补贴最低标准。

个人保险养老保险金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方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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