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犯马红梅_与通缉犯同名不该“同命”

通缉犯马红梅

湖北省天门市公安局刑事支队通缉的有关人员“易某”同名,广东深圳一名男子多次向警方声称“误捕”,天门警方删除相关信息后,在旅馆住宿时,警方来找他。 ( 1月1日新闻)

在此期间,朋友对笔者感慨道:“和通缉犯姓名不同真是太好了。” 在网络还没有普及的过去,如果和事件犯同名被警察误认的话,还是有可能的。 进入信息化时代,通缉信息记录由信息系统管理,警察调查必须更准确、更高效,为什么会出现多次这样的低级错误? 对此,必须深入探究背后的原因。

最后,“影响难以消除”是技术问题还是制度问题? 目前,深圳易的通缉信息记录已从全国系统平台删除,但据公安局透露,地方开发的系统可能没有立即更新,当地保留的记录需要与当地公安部门协调删除。 不可否认,各地警务系统型号不同,数据交换也有差异。 但是,数据库同步不应该长期延迟。 至少应该在网上统一解决,不必在网下协调。 在警察局发生的问题,给无辜的人们带来麻烦,为民服务的精神必须在哪里表现出来呢?

与通缉犯同名的人所犯的错误并不是小事,这个问题充分暴露了警察信息化管理上的重大弱点。 如果问题不及时解决的话,就会被许多无辜的人逮捕,留下沉重和逃避罪犯的空间,成为恶人破坏信息系统的秘密之门。 警察部门希望及时推进相关信息系统的开发和更新,同步数据技术,重新发生系统错误,避免无辜的人受到不公平的对待。

作者:严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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