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院对陕西某房地产公司与汉中某公司实施借款合同纠纷的案件,依法对被执行人汉中某公司的土地和地面建筑物进行检查、评价和拍卖。
拍卖成立后,在移交过程中,住在该大楼内的汉中某公司原来的23家员工拒绝买家的清交住宅,案件执行法官李882带领该队深入各住户的家,反复解释法律规定,进行思想动员,最终有22家员工进入法院的清交住宅
2019年12月25日,汉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李志刚率领21名干部警官,在中院组织事务科、办公室、汉台区法院等协助下,按照预先研究制定的执行方案,强制撬开住宅门锁,登记房产后,保管在指定仓库, 委托证人作证和录像,经过上午顺利的强制执行行动,该房顺利完成,该建筑物的23所房子全部在现场交货,购买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作者:李真,钟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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