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
关于在某些地区实施车辆管制措施的通告
为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赣州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章贡区部分地区实施车辆通行限制措施。 现将有关事项告知:一、限制通行时间2020年1月1日至每日7时至21时。 二、限行车辆由动力装置驱动,具有三个车轮的车辆和未列入工业信息部《道路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的三个以上车轮包括三轮车、三轮车、观光车、《老年人步行车》等。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残疾人汽车椅等交通工具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的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执法和安保作业车除外。 三、限制通行范围(一)章江南通、梅关街、橙街至武陵桥下、武陵桥灯橙街十字路口至东江源街十字路口、兴国街东江源街十字路口至登峰街十字路口、登峰街兴国街十字路口至信丰街十字路口、信丰街登峰街十字路口至赞贤路民生 民生路信丰路交叉口至赞贤路交叉口、赞贤路民生路交叉口至登峰路交叉口、登峰路赞贤路交叉口至金秋路交叉口及上述道路包围区域(二)武陵桥、新世纪桥、沙石桥、武龙桥、章江桥、全球通桥、南河桥、飞龙桥。 四、违法处罚未列入工信部《公路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3个车轮以上车辆,由有关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其中工信部依法处罚驾驶员、车辆所有者。 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首先通知您。 2019年12月15日
近年来
三轮车、四轮“老年人步行车”因为价格便宜,便利等优点成为许多市民移动的交通工具,但一部分三轮车、四轮“老年人步行车”的驾驶员由于法律意识淡薄,红灯、逆行、随意的调子、竞速等交通事故多发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成为“道路杀手”。
相关数据统计
据统计,截至2019年11月,章贡区发生三轮车事故1413起,简易处理434起,受伤者210人,三轮车死亡事故4起。
让我们看看这些血的例子
事故案例1
2019年08月20日09时50分左右,严某驾驶无牌照电动三轮车行驶至拜客台路交叉口时,右转进拜客台路途中,肖某与驾驶的自行车相撞,肖某受伤未能挽救赣州市人民医院当天死亡的交通事故。
根据鉴定中心的鉴定,没有严格驾驶的牌照的三轮车辆属于汽车。 发现未按照严格法律取得汽车驾驶执照的汽车在发生此事故的十字路口开车时,道路前方的交通动态不够注意,忽视行驶安全是事故的根本原因。 事故例22019年11月06日19时20分左右,郑某驾驶无牌照的电动三轮车沿赣江路在赣江府三区门前的道路上行驶时,与前方横穿道路的行人刘某发生冲突,行人刘某未能通过医院救起7日死亡的交通事故。
事故车辆
根据鉴定,郑某驾驶的无牌电动三轮车是汽车,没有取得汽车执照,是无执照驾驶。 郑某日晚驾驶汽车在发生此事故的道路上行驶时,由于不开灯(被挡),道路上交通动态不够注意,情况不采取安全有效的回避措施,忽视车辆安全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人的生命有时像风中的芦苇一样无力
谁也料不到
事件发生时,如果郑某打开灯打开照明
一定能马上找到过马路的刘先生
这场悲剧不会发生吧!
很遗憾,如果不是这样的话
生命没有彩排
沾满鲜血的交通事故
吓得我们心碎
没有事故是偶然的
偶然的背后似乎有着必然的联系
安全意识瘫痪,法律意识淡薄,预防措施不足
这是造成事故的最大灾难!
这种交通工具既给人们带来方便,又有不少交通安全危险。 有的人方便快捷地带来普通的交通工具,运输以超负荷的形式多运自己和他人是安全的,关心来看三轮车的超负荷
电动三轮车的过载并不少见
01
镜头1 :车里有一个即时餐盒,在车流中来回走动
12月25日下午6点左右,在上下班高峰期间,来往于章贡区双江大道的车流不断。 只见装有一包一次性午餐盒的三轮电动汽车“任性”在车流之间来回奔波,而且速度不慢。 乍一看令人吃惊的是,这个大餐盒“包裹”了三轮车的车身,摇晃着,非常不安全,如果车辆失去平衡,很有可能发生事故。
02
镜头2 :满车硬纸壳,摇摇晃晃地跑着
12月26日上午8点15分左右,在323国道沙石道路上,小型电动三轮车压缩折叠了很多硬纸壳,摇晃着前进。 这些硬纸壳包起来,明显是过重过载。 走到323国道和和谐的大街相交的地方,电动三轮车随意通过几辆车和行人摇晃,非常不安全。
安全的二字永远排在第一位
为城市交通安全而有序
为了你他脆弱的生命
晚上妹妹号召
遵守纪律是通往安全的捷径!
加强管理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