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湖南常德市中级法院审理被告人杨佩淇蓄意谋杀案。
2000年出生的杨佩淇是湖南应用技术学院的学生,受害者陈红系是DDT汽车司机。
1月3日,常德市中级法院在汉寿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此案开庭地点在汉寿县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号法庭。 同日上午,澎浑报道在审判现场,起诉人在法庭宣读起诉书,辩护双方关注举证和讨论。 受害者家属提起刑事民事诉讼,要求法院赔偿被告人各损失110万元。
起诉书中,检察机关透露被告人杨佩淇的杀人动机: 2018年上半年,杨住淇产生消极情绪,悲观厌世。 之后,购买匕首和手套等准备自杀。 2019年3月23日下午,杨佩淇带着匕首和无指的黑手套离开学校寝室,直到在常德市鼎城区两家网吧逗留当天的22点左右,还没有勇气,想先把人变成“强悍”自杀。
根据起诉人的指控,事件之夜,杨佩淇通过DDT出租车软件,随机网与受害者陈红驾驶的车签约。 23时40分,杨住淇乘此车在鼎城区富广场出入口停车后,杨住淇将匕首刺入陈红颈部,遇到反抗后,继续向陈的躯干、大腿等刺入20馀刀,陈失去抵抗力脱离现场。 之后,杨佩淇被前她的李某说服,向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起诉人提供的鉴定资料,经鉴定,被害人陈红系他人被单刃锐器击穿心脏二次心力衰竭而死亡的被告人杨佩淇被鉴定,被诊断为抑郁症,犯罪时具有有限的刑事责任能力。
被告人对该鉴定资料,被害人家属代理人律师在法庭提出疑问,认为鉴定程序不规范,以不完全的依据申请再次鉴定。 起诉人对鉴定结论的法学条件、医学条件进行了说明。 庭长在法庭上说,法庭后会咨询有关专家,考虑是否采用这个鉴定的结论,或者是否再次申请鉴定。
在法庭上,被告人杨佩淇承认了杀害被害人陈红的事实。 辩护人杨佩淇患抑郁症,犯罪时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案后自首,请法院减轻处罚。
起诉人建议,故意以杀人罪追究杨佩淇刑事责任,其动机卑鄙,手段残忍,判处死刑,缓刑两年,剥夺政治权利。
最后陈述时,被告人杨佩淇只说了一句“请法庭依法作出判决”。
当天将近12点,法庭休庭。 法官宣布,此案将选日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