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张稳大众日报记者袁涛
12月13日,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了《科学技术领域省和市县财政事务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领域省和市县财政事务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在科技领域,“方案”涵盖中央改革方案划分范围内的科技研发(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研发)、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发展、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科技推广、 基于科研机构改革、发展建设和其他未列举事项等8个方面,增加了“引导社会技术创新”财政事业权,形成了省市共9个方面的财政事业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体系。
其中,以全省重大战略配置和优势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焦点,在人工智能、现代海洋、高端装备、卫生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长期发展的社会公益性研究、产业核心竞争力、涉及整体自主创新能力的科学问题、共同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方面,省级财政担负着主要支出责任。
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发展的地方财政补助,是按照科技前沿、围绕经济主战场和全省创新发展的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等省级创新基地的补助和省级认可设立的,着重于科技创新和研发服务, 对实行市场化运作的新研发机构的补助,由省级财政和建设任务的市县财政按照相关计划承担相应的支出责任。 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济青烟国家科技成果转移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财政负担资金由市县财政承担主要支出责任,由省级财政统一支持。
引导全社会技术创新,《方案》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将更多资源引向创新领域,鼓励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培养,鼓励企业投入研发开展技术创新活动,为省、市县共同财政事业权,基于省、市县财政相关建设发展规划等
在教育领域,中央改革方案分义务教育、学生支持和其他教育(包括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三个方面。 根据中央决定的改革区分事项,“方案”结合山东省的实际,按政策定义财政事件权,明确政策所需经费的分担方法。
其中,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包括民办学校)按省基准补助公共经费,按规定提高寄宿制学校等公共经费水平,按照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和班级单独考核残疾学生等公共经费标准。 将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活补助调整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活补助超过省基础标准,按省基础标准的一定比例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寄宿生活补助标准。
全省统一实施的学前教育政府补助金,必要经费根据省的平均补助基准,由省和市县成比例分担。 全省统一实施的普通高校免费助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助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必要经费按照省定免收(杂)费用补助标准和省定国家助学金平均补助标准,由省、市县根据学校所属关系分别承担支出责任。 全省统一实施的本科生国家补贴和研究生国家补贴,所需经费按省定国家补贴平均补贴标准由省、市县按学校所属关系分担支出责任。
全省统一实施的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激励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省级制定奖励标准,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 高校建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省和市县按照高校的所属关系承担支出责任,省的大学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按照标准补助,外省高校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按照标准补助,不足部分由市县财政承担的市县高校所需经费由市县财政承担。
对于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补助、学前教育政府补助金、普通高中国家补助金,市县实际确定了基准和地区性援助方面,提高了援助精度,确保了政策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