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2019年1月2日,领事发展物流(深圳)有限公司和深圳小神龙体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接到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两公司顺利通过审查,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简称《外商投资法》)颁发的首家外商投资企业营业许可证企业。 这两张执照分别是该法实施后,全国首张香港资金、澳门资金的执照。
作为我国第一部外商投资领域统一的基本法律,《外商投资法》昨天正式实施,从而更好地保护了外商投资的合法权益,便利了法治化、国际化、营业环境,并以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推动了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记者透露,领展物流(深圳)有限公司是香港资本企业,港方股东是领展物流有限公司,新设公司主要从事现代物流、海陆空运输业务。 深圳小神龙体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澳门资本企业,由澳门自然人股东和大陆自然人股东合资设立,公司主要从事体育教育咨询、体育比赛经营、体育科技开发等业务。 两家企业都在前海定居。
根据《外商投资法》,两家公司的经营项目不在负面清单范围内,直接向深圳市市场监督局登记即可。 其中,领展物流(深圳)有限公司利用创兴银行与市场监督局合作推出的“深港通注册易”渠道,不必去深圳,近期在香港提供公司注册资料,非常方便高效。
改革开放以来,深圳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 截至2019年12月底,深圳共有外商投资企业67940户,投资总额42162219.51万美元。 目前,深圳正在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扩大对外开放。 实施《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对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至关重要。
《外商投资法》实施后,改革开放初期制定的《外资三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记者游几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