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达成和解_宿州法院“江淮风暴”秋季行动:拘留期间达成执行和解,没想到他又一次失信,再次被拘留!

被执行人达成和解

9月2日,正好是9月的第一个工作日,肖邦法院正式拉开宿州市法院“江淮岚”秋季行动的序幕。

被执行人欧某因拒绝履行2个月前生效的法律文书的确定义务而被肖邦法院拘留,拘留期间,申请人李某与欧某实施和解,协议确定按执行和解的内容分期履行,申请人同意,因此欧某也提前释放。 但到期履行时,该被执行人再次失去信誉,法院和申请人共同失去了给予被执行人欧某的机会和信任。 “江淮岚”秋季行动开始时,根据线索,执行董事立即直达执行人欧某所在地,将在田间工作的欧某拘留在法庭,现被司法拘留。

董某某与被执行人欧某为夫妻关系,2013年7月多次向申请人李某借款现金人民币总计90万元,约定到期偿还,未能到期偿还后向法院起诉,最后法院依法向欧某某宣布偿还债务95.2万元,声称到期后欧某资金不足,暂时全额履行 在法院第一次拘留被执行人欧某期间申请人李某同意与执行人达成和解,但此次执行和解不再服从执行,执行董事依法文书继续强制执行,申请人胜诉权益应受法律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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