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当初因“高进低出”而被抢走的住宅区——长屋公寓是如何处置的呢
出狱后看新闻
作者毛锦伟
12月25日,根据到目前为止签订的“代经租赁”协定,公寓品牌“青客”应该是向房东支付3个月房租的日子,但是很多房东的账户没有按期交款。
为了房租的支付还没有延期,12月20号之前房东们陆续接到了青客工作人员的电话。 电话中,青客要求房东们以数百元至一千馀元的幅度降低租金,在今后租赁期内减免一年一个月的租金。 房东中,当时的青客工作人员说“不答应,租金什么时候交好呢”。 也有人回顾说“因为觉得很恐怖,所以真的没有给我。”
据记者说,房东之所以降价是因为青客在这些住宅来源存在“高进低出”“收益下降”的状况,公司会出现赤字。 毫无疑问,企业亏损了,但房东们似乎想通过拖欠房租来让房东接受,所以对这样做是否合适抱有疑问
一个月三千一百多元的房子,下跌一千五十元
2015年11月,市民邹妇女(假名)向位于浦东新区川沙町新德西路的一间房间委托青年客人租赁。 邹氏表示,双方当时签订了两份合同,约定租赁期为5年,前3年的租金每月不足3000元,之后每年上涨8%。 如果把一个月的空闲时间用于装修,实际上房租是从2015年12月开始计算的。 合同规定为季度最初的月25日支付租金,12月25日邹先生得到最初的租金。 之后的四年,租金的支付总是按时进行的。 2018年12月,租金也按照约定首次上涨,达到3100多元的月份。
12月22日,邹先生和家人突然接到青客公司潘先生的工作人员的电话。 电话中潘某提出邹氏这家青客公司亏损,按照《国家监督要求》,应调整租金,每月租金下调700元。 根据合同,今年12月25日,邹先生这所房子第二次应该提高租金,每月涨价3400多元。
12月23日潘某再次打电话给邹某,这次要求再次发生变化,作为领导要求降价1050元,并且每年增加1个月的租赁免除期。 邹氏认为,青客的要求不仅过度,而且勉强,不能接受。 “租金是双方签订合同的,不能说是投降”,邹氏果断地表示。 告诉记者,2018年12月也有同样的要求降低租金的电话,拒绝后租金也说“我觉得这次也是定期的咨询。”
邹氏收到的房租改为按月支付的补充协议
3100多元一个月,青客真的亏损吗?这两天,邹先生也拜访了自己家里的两个租客,了解情况,为今后可能发生的解约做了准备。 两位租客向她反馈。 租金分别是1400元和2100元,她认为“没有亏损,一定赚不多”。
2%房源为“倒置”,只有上海与千馀套有关
在“12345”上海市民服务热线上,记者看到青客拖欠房租,引起了很多投诉。 据初步统计,今年12月1日至27日,“12345”共收到740馀宗投诉。 从这些投诉来看,到12月25日为止,投诉多数都是向出租人拖欠押金,之后大量投诉与青客降低房租、拖延房租有关。 记者发现投诉的房东多数在2015年、2016年代替青客租了房子,一些房子租赁期缩短了。 据市民杨先生说,她在虹口家代替青客出租,明年2月份合同到期,房租也只剩最后3个月了。 尽管如此,她还是接受了降价800元的要求。 如果明确拒绝,她的房租也会延期。
青客延期付房租,与房源赤字下降之间有关系吗? 12月27日下午,记者作为房东来到龙华中路596号a座16楼的青客本部。 听说是为了租金而来的,工作人员把记者带到15楼,由负责人接待。 记者绕了15楼一圈,几个会议室吵闹起来,还没领房租的房东在谈判。
青客公司位于龙华中路596号a座16楼的总部,来谈判的房东已安排在15楼会议室进行协商
记者走进会议室,从宝山来的房东指责青客的工作人员拖欠房租没有根据。 青客的员工用手机调查了一下,房东名义的房子也在需要降价的名单上。 员工说明了拖欠房租的原因。 最近,很多部门都要求监督租赁公寓的“高进低出”住宅来源。 另外,青客11月上市后,由于需要扭转住宅资源的赤字,公司将住宅资源倒置,询问员工是否希望陆续打电话降价。 根据流程,不管房东是否希望降价,相应的回答都会登记在系统中,由其他部门审查。 在审查程序结束之前,暂停支付房租是房租拖欠的原因。
据该工作人员称,系统筛选出的倒置住宅的比例约为2%,上海地区共计有1000多套房的来源关系,确实以2015年、2016年扩张期间以较高市场价格收到的住宅来源为中心。 在另一个会议室,两名青客工作人员前排着桌子,桌子上倒着他们负责的一部分房间。 每个房间的来源后面都列有“最佳降价额”。 记者注意到,4000元的每月房源,最佳降价额一般为350元。 另一方面,表格的最右边,有很多房东明确表示“不同意”,只有各个房东同意下调200元的回答。
青客的两名工作人员,将对房间所有者降价要求的反馈输入系统
经营这些住房来源,青客是不是真的吃亏了记者问了一些青客工作人员。 他们说仅靠租金可能不会损失,但包括人力、前期装修费用在内均等摊销等其他成本应该是损失。
某房东拍摄了青客公司系统整理后的倒置住宅的表情。 表示,他这座宝山富一村的赤字住宅来源,房租损失400元,加上人工费,需要下调1000元
据说青客不会因拖欠款项而迫使房东降价或解约。
12月30日,很多房东还向记者提供了青客发行的“租赁合同”和“租赁合同”。 根据两封信,青客以解决住房来源“高进低出”的理由,提出了降低租金、免租、解除合同等方案供房东选择。 据房东说,名单上是青客不足少的住宅区,房东收取的是“租赁合同”。 据信,房东没有答复确认之前,房租改为按月付款。 3个月没有回答的情况下,按照直接降价方案执行的青客不足的房间出处,房东收到了“租赁解约的联络信”。 这封信条件严格,房东不确认的情况下写着“暂停租金的支付”。 正如这两封通讯信的字面意思,房东除了接受降价等方案,似乎别无选择,房东是否接受降价,也会影响租金的正常支付。
房东收到的降价联络书的样本。 据信,房东没有答复确认之前,房租改为按月付款。 三个月没有回答,直接按照降价方案
记者就此与许多房东进行了交流。 房东们认为,青客感到这些住房来源有损失,双方不能协商降价或提前解约,但双方应该友好协商。 在协议达成之前,应当按期支付房租,结果双方签订了合同,房子里也住着租客。 但是,现在青客的做法是,青客把房租的支付作为小费,让房东同意降价,房东自己同意解约,觉得青客免除了解约的责任。
但是,12月27日在青客公司,一些工作人员反复同意记者说,青客不想拖延房租的支付给房东施加压力,房东不同意不影响房租的支付,“过程结束后一定会支付”。
这些所谓“高进低出”的住宅来源,房东们能够安全得到租金吗? 记者采访了青客公司的负责人。 对方明确表示“青客不会因拖欠房租而迫使房东降价或解约,现在也不会拖欠太多房租。”
12月13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市场监督总局、银保监会、国家互联网通信局等6个部门发布的《关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指出,将加强对采用“高进低出”的住房租赁企业的监督。 青客公司定期调查租金拖欠情况,定期盘点收益最低的底部资产,与房东协商,与部分房东协商租金,确保资产质量也符合国家对行业监督的要求和规定。 据对方说,可以理解在租赁公寓行业现象的影响下房东们变得敏感了。
在房屋租赁市场表现不佳的背景下,如何妥善处理扩张期收入高的住房来源,是长期租赁公寓品牌面临的现实问题。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的研究负责人认为,在现在的市场中租赁市场的租金下调是很大的趋势,二手住宅的招牌期间也开始延长。 关于早期接受的高价住宅来源,大家赚钱,风险由租赁公寓品牌承担,市场调整也不可避免。 对此,严跃建议,租用公寓品牌与房东充分协商,一致,避免强硬操作,招致房东反而拙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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