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联盟主要成员_特大诈骗案!13人团伙诈骗银行30亿部分得逞 4名主要成员被判无期

资料来源:和信银行

银行本来防风管理就非常严格,更难骗取银行的钱财。

2015年11月10日上午,广发银行福州分行从业人员吴某接到电话,电话另一端称农行荆州分行有5亿元的协议存款需求,年利率为4%。 吴某接到这个电话后,精心策划的诈骗正式开始。

2019年12月28日,湖北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判文件网上公开了多份刑事判决书,揭露了魏某喜为首的诈骗集团,3家银行诈骗30亿元合同存款的案件。 其中,广发银行福州分行被骗5亿元,招商银行和中信银行在欺诈集团实施犯罪途中发现异常,未受损害。

这是一起高智商犯罪案件,犯罪组织精通银行业者的道路,在欺诈过程中完全迷惑银行员工。 判决书充分显示了魏某喜犯罪团伙犯罪案件的细节。

分工明确的犯罪组织

根据判决书,魏某喜集团先得到资方银行的信息,假银行职员联系资方银行,伪造一系列协议存款合同和银行印鉴,多人合作,租借银行事务所,与资方银行和渠道公司签订合同,实施欺诈。

魏某喜的犯罪组织中,有明确的分工,多层次的嵌套,各层次的上层是下层的资金一方,同时每个人都是中介人,各层次的介绍人必须从中收取好的费用。

根据判决书,2012年至2015年8月期间,魏某喜经人与殷某等人相识,一些人相识后,协商虚假的协议存款业务,将存款银行资金转入魏某喜等人管理的账户,一些人向资金需求者交付资金,然后从使用资金的人以背金等名义收取报酬

犯罪组织层面如下:

天合联盟主要成员

一级——任一:负责资源、管理者姓名、管理者姓名、职务、联系人、合同存款面息等信息,指导下级如何与管理者对接,超越通风,签订存款合同等。

二级——胡某:有资金来源后,有责任冒充银行职员,寻找需要大量资金的银行。

三级——杨某伟:准备银行有关资料、文件、印章,提供银行员工身份,让胡某与管理银行对接,开设银行账户,签订存款协议,汇款,收取中介费用。

第四级——殷某:按杨某伟的指令操作。

第五级——魏某喜:按殷某指令操作,具体操作盘。

内——刘某金,李某:与集团成员合作,提供银行资料,冒充银行长签订协议,开设银行账户,索取中介的好费用。 两人在其中熟悉银行资料和银行事务所,为黑帮犯罪在银行内部奠定了基础。

魏某喜皮克召集群众后,犯罪悄悄开始。

诈骗广发银行福州分行五亿元

首先需要找到真正的资金需求者。 此时,陈某瑞创办的湖北赞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赞丰新能源)进入魏某喜集团视线,陈某瑞需要资金,与魏某喜集团协商。

之后,为了寻找资金供应者,魏某喜队向广发银行福州分行开拓视野。

2015年11月,李某向犯罪组织提供了“农行荆州分行职员周某”的身份,胡某试图利用该身份与广发银行福州分行的员工取得联系,与广发银行福州分行达成合同存款,结果开幕。

吴某接到“周某”电话相信“真”,经上级批准后,将广发银行福州分行通道公司人寿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员工的联系方式告知胡某。

由于在协议存款业务中实际存款的银行作为本业没有开设帐户,因此以其他公司的名义开设帐户进行存款,开设帐户的公司被称为通道公司。

2015年11月17日,广发银行福州分行工作人员来荆州,李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与广发银行工作人员签订虚假协议存款合同,协议签订后,广发银行福州分行5亿元资金转入陈某瑞管理的账户。 随后魏某喜集团向广发银行职员发放虚假5亿元存款。

签署合同的第二天,陈某瑞等不及的指示组成员将账户资金转移到丰新能源账户。 据分层报道,某750万元,胡某900万元,杨某伟1250万元,殷某750万元,魏某1690万元,其他人从260万元分成7000万元。 剩馀资金中的一部分现金留在新能源账户中,一部分以新能源名称购买了土地基金。

诈骗两家银行25亿元未遂

判决书称,在骗取广发银行福州分行5亿元前后,魏某喜队曾诈骗招商银行上海分行20亿元和中信银行济南分行5亿元,但未能成功。

犯罪手段类似于广州分行欺诈手段,胡某假银行职工与资方银行取得联系,伪造资料与资方银行签订协议。

其中,欺诈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走到最后一步,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已经将20亿元注入魏某喜管理的专业账户,中行荆州分行在魏某喜集团想取出存款时发现异常,立即联系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检查此事,即所谓协商存款业务类虚假业务

另一方面,欺诈中信银行济南分行时,合同签署地点引起中信银行员工的怀疑,由于没有签署该合同,欺诈中信银行济南分行的5亿犯罪最终没有成功。

13个犯罪团伙最终被判刑

魏某喜队与广发银行福州分行签署的存款协议仅为一年,因此本案很快发生。 2016年初,魏某喜队成员大部分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 2016年至2017年间,每人被捕一人。

2018年12月,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魏某喜、陈某瑞、李某、胡某等人作出判决。

天合联盟主要成员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述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欺骗受害银行资金,金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属欺诈罪。 宣判魏某喜、陈某瑞、李某、胡某四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了个人财产。 这些人不服判决上诉,湖北省高院认为事实清楚,证据明确,2019年11月作出裁定,驳回上诉,案件维持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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