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商丘市政法机关召开了法治化商环境最佳化的记者招待会。 通报商丘市委政法委员会制定的《全市政法机关发挥作用优化法治化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商丘市直政法部门承诺优化商业环境具体措施。
《实施意见》共计20条,明确要求商丘市政法机关优化商业环境。 一是防止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建立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主要包括深入开展清黑专业斗争,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深入完善经济犯罪专业,对企业举报严格执行责任制等二是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创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主要包括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依法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改革企业破产纠纷案件,配合力量解决“执行困难”等三个方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公安审查服务“一站办理”,实施特殊行业注册登记和印章制度,为企业交通运输提供便利服务,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四是以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服务水平。 包括建立企业工作的协商机制,建立企业反映问题、表达诉讼的渠道。
《实施意见》从服务环境建设、法治环境、加强社会环境和自我建设等方面,明确了政法机关优化商业环境,强调平等保护企业权益,强调合法生产、遵法经营的企业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政法机关是户政、交管、特殊行业的许可、立项、立项 市委政法委员会加强跟踪监督,加强执法监督,市政法部门依法严格处理不作为、滥为、缓和或者破坏商业环境的单位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