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南海沉船_20年培养一支队伍,打捞一艘沉船,水下考古彰显大国风范

美国南海沉船

员工对福建磁巢窑青釉钵进行了补充。 视觉中国

“南海I号”的文化遗产属性多样,既有有形文化的内容,也有无形文化的内涵。 作为特殊的文化遗产的效用涵盖了很多方面,既有决定了文化、经济、社会的精神,也有物质。 因此,“南海I号”的保护工作相当复杂。 保护的首要问题是为“南海I号”提供安全的保存环境。

泡在海水中800多年的沉船,随着周围环境的变化,船体自身和内部物品的属性也会发生变化。 因此,沉船移至水晶宫后,应动态监测水环境的变化,调节水体中的理化和生物成分,使该环境有利于“南海I号”的永久保存。

“南海I号”是一种有机物质整体,保护科学不仅是对保存环境的控制,对有机质(包括木质、植物和动物残骸等)文物、金属质(包括金、银、铜、铁、锡)文物、陶瓷类文物和石质文物等的保护,以及对其中非物质文化要素的科学收集和适当保护也是今后“南海I号”保护过程中应充分重视的内容

“南海I号”水下考古不应被视为水下考古和海洋打捞领域的一次作业,更深层次的意义是许多学科合作开创了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新局面。 从“南海I号”总体提升和保护方案的制定、论证到最终实施的4年来,来自水下考古、文物保护、岩土力学、海洋提升、水下工程、海洋环境和水文气象等学科的专家一直密切合作,共同解决面临的技术问题。 在文物保护方面,采用沉井法提升古代沉船,将沉船文物及其周围的泥沙按现状固定下来,转移到更优质的环境中进行保护和研究,是世界其他国家从未尝试过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新方法。

我国是文化遗产大国,目前已经形成了独特的文化遗产保护理念,保护水下文化遗产也不例外。 1987年,“南海I号”的发现开辟了中国水下考古的兴起之路。 1989年《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颁布,使我国水下文物保护事业具有理论依据和实际法律保护。 然而,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在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和方法上仍然存在不完善、创见少等不足。 提出和实施“南海I号”水中考古构想,是探索水中文化遗产保护方法突破的有益尝试。

目前,中国正积极申请成为《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条约》的缔约国。 《公约》精神和人类共同保护水下文化遗产的基本出发点,与我国开展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战略一致。

作者:魏峻

编辑:沉湎莎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