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络通信今天上午,广东省高院召开了“全省法院民事诉讼实施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考试”的记者招待会。 据记者会消息,2020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人身损害,按照民事诉讼中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城市居民标准统一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抚养者生活费。 也就是说,人身损害赔偿实现了“同命同价”。
以往,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事件中,由于城乡赔偿标准不同,出现了“同命不同价格”的现象,同样情况下,不同主体赔偿的金额有很大差异。
明年正式开始
记者根据文件,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城乡融合发展体制的建立和政策体系的文件精神,在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下,经省法院法委会讨论,决定在全省法院民事诉讼中实施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考试。
对于2020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人身损害,按照民事诉讼中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城市居民标准统一损害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抚养者生活费,其他人身损害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不变。
提出背景
2004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实施,“说明”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受害者的损害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受抚养者生活费的计算标准进行了城乡区别。 业内人士分析,这种规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基本国情和城乡二元结构背景下制定的司法政策。
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城乡赔偿标准不同,同样情况下不同主体获得的赔偿金额可能有很大差异,总是引起“同命不同价格”的讨论。
在这种情况下,今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改革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的要求。
今年9月初,最高人民法院发出《批准实施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考试的通知》,批准各高级人民法院在今年辖区内实施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考试,并要求。
广东的试点工作,在这一大背景下登场。 人身损害赔偿事件赔偿标准的统一化趋势很大,是解决“同命不同价格”法律困境的重大改革。 试点工作的开展,初步有效地解决城乡居民赔偿标准问题。
文章: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章程通讯员粤法宣
照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