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管理综合题目_大连市加强2020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为加强大连市2020年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大连市应急管理、公安、交通、市场监管四部门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2020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知》,从烟花爆竹销售管理、零售审核管理、经营部门安全监管等方面,对2020年大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提出了更具体、更严格的要求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销售时间为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至翌年正月十五日。 按照“区域销售、土地管理”原则,批发和零售必须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以烟花爆竹仓库所在地为基础,实行本(县级)行政区域内的销售管理,市内四区和高新区烟花爆竹零售店(要点)保持合法供应渠道。

关于烟花爆竹零售店具备的基本安全条件,今年的审批从选址、布局、建筑结构、消防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经营管理方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烟花爆竹和日用杂货项目必须持有经营许可证的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考试实施合格专卖店销售,专家负责安全管理的去年烟花爆竹经营活动没有违法记录。

在经营场所,零售场所面积10平方米以上,最大200平方米以下,周边50米以内没有其他烟花零售店,与学校、幼儿园、医院、贸易市场等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爆炸物的生产、储藏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着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零售场所不能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设置在与居民居住场所相同的建筑物内,以可动板屋和固定集装箱等形式设置的零售店(要点)不能紧贴居民居住的建筑物,在零售场所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贴上明显的安全警告标识,照明、开关等

地点选择要符合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制定的零售经营基地规划,不是全市所有道路、广场和商业繁华地带,而是车站、机场、码头等交通中心、通信设施、地下管网和铁路沿线等安全保护区域。

市应急管理局与有关部门合作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大力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执法检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防止有关烟花爆竹的各种事故和恶性事件,稳定大连市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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