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发布论文_厦大研究生院加强学位论文管理:复制比“红线”收紧至10%

为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学位授予的惯例,“双一流”高校厦门大学最近采取了一些措施。

12月19日,厦门大学研究生主页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保障和学位授予管理,提高研究生学位授予的质量,经过研究,目前我校研究生对学位论文的要求如下”……

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在上述“通知”中提出了四项措施,第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位论文的复查”。

《通知》规定,从2020年1月1日开始,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本人发表的文献复印比除外”(以下称“复印比”)从“不足20%”调整为“不足10%”。 复查过程中复印比超过10%的学位论文,学院应根据超过程度分阶段制定处理规则,报告研究生。

记者透露,厦门大学研究生院2017年宣布删除学位论文的文献复印比率低于20%。

2017年10月11日,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发布了《关于严格审查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促进学术诚信,经过研究决定,各学院、研究院在答辩前必须严格审查博士、硕士(包括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论文重复率可以根据本科特色制定,“排除本人发表的文献复印比”最高超过20% 各学院、研究院要制定本学院的调查相关管理规定,向研究生院提交备案。

除了降低本人发表的文献复印比的“红线”之外,厦门大学研究生本次提出了“全面启用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送审平台”送审博士学位论文”、“启用新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料”、“修订厦门大学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业务细则”等三项措施

具体而言,《通知》规定:

“从2020年1月1日起,全校非涉密博士学位论文原则上通过了平台审查。 平台一般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论文审核,审核时间自审核日起顺延15个工作日。 当时,原定于6月、9月、12月申请博士学位的非涉密博士学位论文,各学院(研究院)必须分别在3月1日、6月30日、9月30日之前提交。 其他时间段也可以送审,但超过以上时间送审不能保证在预定时间申请博士学位。 由于成果转换、专利申请等特殊原因,需要有关在线审查的研究方向的博士学位论文,各学院(研究院)事先征求研究生意见,经研究生同意后,由各学位评定委员会制定博士学位论文在线审查的条件,提交研究生审查。

“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料均已更新,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书(含中英文版)、学位论文评审书(含中英文版),以及《厦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封面形式规范》均已更新。 新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料于2020年1月1日开设,各学院(研究院) 2019年和以前收到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料不再使用。

“将于2019年11月19日在第十届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审议,通过《厦门大学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细则》的修订,主要审查意见处理规则、博士学位公示期、学位废除规定、学生获得学位授予等内容。 文件将于近期发表实施。 ’他说

官方资料显示,爱国华侨领导人陈嘉庚于1921年创办的厦门大学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首所由华侨创办的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被评为2017年国家公布的a级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中名单。

厦门大学研究生教育始于1926年。 1986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厦门大学考研,1996年3月正式批准开院。 目前厦门大学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程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授予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共计34个博士学位为一级学科,2个博士学位为二级学科,46个硕士学位为一级学科,9个交叉学科,29个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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