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信息化部11日正式发布《号码携带制度》服务管理规定,同时宣布全国“号码携带制度”已经开始试运行。 除已经正式提供服务的天津、江西、湖北、海南、云南五省市外,全国其他省(区、市)逐渐开放“携号转运制度”服务申请,准备在11月底前正式向全国提供“携号转运制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