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记者从济宁市教育局获悉,为维护正常教育秩序,保障师生合法休息权,保证中小学生度过健康、安全、文明、有意义的假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结合济宁市实际,市教育局发布了2020年济宁市中小学假期预定通知。
暑假计划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1月13日(月19日)至2月9日(月16日),2月10日(月17日)入学的暑假(包括农忙期)从7月7日至8月31日,始于9月1日(星期二)。
普通高中(包括大学入学考试在内的预备学校):从寒假1月20日( 12月26日)到2月9日(月16日),2月10日(月17日)入学的暑假(包括农忙期)从7月14日到8月31日,从9月1日(星期二)开始。
3 .严禁随意增减休假时限,学校因学业水平考试、考试和高考等考点考试、农忙期假等其他原因需要调整假期安排的,应调整为对等时间,经县(市、区)教育局批准报市教育局。
幼儿园可以参照中小学寒假确定休息时间。
节日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节日原则上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假期调整如下。
1 .元旦: 1月1日(星期三)假期。
2 .清明节: 4月4日(星期六)至6日(星期一)放假。
劳动节: 5月1日(星期五)至5日(星期二)休假。 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课。
端午节: 6月25日(星期四)至27日(星期六)休息。 六月二十八日(星期日)上课。
5 .中秋节,国庆节: 10月1日(星期四)至8日(星期四)休息,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课。
通知说,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校的安全工作,切实、细致地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要求精心设计学校、各级校外活动场所等组织各项活动,做好安全预案和安全检查,防止各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要求及时进行校舍和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改造、修理,重点调查寄宿制学校、农村学校、边远山地学校(包括幼儿园)的校舍、校车、厕所、围墙、校园周边的建筑状况,切实改善存在安全问题。
通过开班会和家长会、分发宣传资料、给家长写信、以校园网站等形式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防溺水、防止煤气中毒、防止意外伤害、防火、防止食物中毒、防止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识教育,使学生和家长慎重选择休假旅游场所、交通工具和旅游服务机构,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节日期间安排值班和安全防卫等工作,坚持校园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维护假期校园秩序,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妥善处理,确保师生平安度过节日。
各县(市、区)和学校不得设置假期中学生集中在学校上课、补习、组织自习的借口,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学生、参加各种指导培训班和商业活动,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将校舍借给社会力量管理机构开设补习班和培训班 深入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习等问题专业建设,认真打击有偿补习等违反纪律的行为。 学校要充分利用休假时间,积极开展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
为进一步丰富中小学生的休假生活,提高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健康成长,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休假生活指导。 通知要求加强对学生的中华传统文化教育,让学生和家长利用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加强传统节日文化知识的普及,加强学生对传统节日的认知和理解,让更多青少年更好地了解传统节日,承认传统节日,热爱传统节日。
教育和指导,使中小学生旅游休假文明,连接文明网,家长加强儿童休假网的教育管理,抵制学生侵犯不良信息,合理安排上网时间,避免沉溺于网络。 发挥社区的力量,爱护孩子。 家长合理安排儿童休假活动,指导儿童做好家务工作,加强自立和自我保护自我救济能力,提高孝敬老、家庭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