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1月22日,广州调整了购房政策,允许外国人购房后,广州各区也采取行动,进一步放宽了人才和港澳居民的购房条件。 上次是南沙区,这次是黄浦区。
12月20日,广州市黄埔区住建局调整了购房政策。 工作了半年以上的各类人才不仅可以购买一套房,特定人才的父母、配偶的父母、成人的孩子也可以购买一套房。 另外,在港澳居民、某产业园工作的新加坡居民在购买这个产业园的住宅中享受到与广州户籍居民同等的待遇。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广州黄埔区宣布完善人才住房政策,侧重于改善商业环境、解决人才住房问题等内容,充分体现了当前人才住房政策的优化。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并不是购买限制的限制,而是可以提高市场交易量。 最近,广东港澳大湾区为了放宽人才和港澳居民的购房政策,促进人才、产业集聚,提高人才和港澳居民的住房保障准确性、实效性,人才和港澳居民购房方便,购房放宽受到限制。
广州市黄埔区人才住房政策调整
12月20日,广州市黄埔区住建局与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共同发布了《关于人才住房政策完善的通知》。
根据通知
一、在区认定的黄埔区连续工作半年以上的各类人才,不受户籍限制,可在黄埔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宅。
二、在黄浦区工作,拥有广州市人才绿卡和经区认定的优秀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名校(园)长、名教师、优秀医学专家、黄埔工人,其父母、配偶父母、成年儿童可在黄埔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宅。
三、港澳居民在黄埔区范围内,在中新广州知识城工作的新加坡居民在中心广州知识城范围内购买商品住宅享受与广州户籍居民同等的待遇。
在广州,至今为止的外国人购买限制政策,在购买限制区域内,市内以外的户籍家庭在广州市持续缴纳近5年的社会保障或个人税的话,不能购买1套商品住宅。 从11月22日开始,广州调整了非市户口人的购房资格:允许非市户口人的购房资格检查、个人税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作为相互证明资料。 也就是说,买房者在某个月纳税记录中断或补充的情况下,当月的社会保障记录显示正常缴纳,同样可以看作是连续正常缴纳,反之亦然。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负责人此次宣布广州黄埔区完善人才住房政策,侧重于改善商务环境、解决人才住房问题等内容,充分体现了当前人才住房政策的深化。 当然,黄埔部分地区位于市中心,与郊区人才购买政策略有所不同,这次政策发布尤为引人注目。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并不是购买限制的限制,而是可以提高市场交易量。
据悉,此次黄浦区购房条件明显放宽,在黄埔区连续工作半年以上的各类人才,购房不受户籍限制,客观刺激部分购房需求。 同时,与其他城市放松人才本身的政策相比,这次黄浦区说特定人才的父母、配偶的父母、成年的孩子也能买到房子,可以认为有很大的放松。 这就需要防止有房间的人家族买房的风险。 此外,这次对港澳居民和新加坡居民也放宽了一些政策,随着广东港澳大湾地区的发展,这些地区港澳居民的购房需求和释放持续下去,新加坡居民的购房政策有可能放宽国际合作产业园区周边住房项目的方向。
广东港澳大湾区多住房购置政策的调整
最近广东港澳大湾区多项购房政策得到调整,特别是特定人才和港澳居民的购房条件得到缓和。
12月13日,广州市南沙区住建局等4个部门共同发布《关于人才和港澳居民购房的通知》。 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才放宽购房条件,在南沙区购房首套不受户籍、社会保障和个人税缴纳限制( 12月20日公布实施细则,广州市内已购房首套除外)。 同时,港澳居民购房享受广州市户口居民同等待遇。
南沙区住建局表示,政策调整的目的是加快广东港澳综合合作示范区和国际化人才特区的建设,不断优化商业环境,加快人才产业集聚,提高南沙区人才和港澳居民住房保障的准确性、实效性,同时便于人才和港澳居民购买符合实际需求的个人、自营商品
12月2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简称“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开始销售过渡期商品的公告》,冻结了两年合作区商品的正式解冻销售。 根据公告,合作区内的家庭有2套(包括商务公寓),成年单身者在限制购买1套的合作区购买住宅的数量,在深圳其他未列入限购区的其他限购区购买住宅(包括商务公寓)的数量不在合作区的限购范围内的合作区
证券公司中国记者透露,深汕特别合作区优势明显,对外交通便利,是广东港澳大湾区辐射广东沿岸经济带的重要战略增长。 随着近年来的飞跃发展,合作区各领域的建设对人才的需求呈现“井喷”状态。 今年4月,深汕特别合作区作为深圳第10+1区出席了第17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
2017年,受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调整利益的影响,合作区房价大幅上涨,招致许多外地购房者。 为了维护合作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防止房地产客户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合作区房地产市场自2017年5月起冻结,住宅不得过户,户籍也不得移入。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合作区购房政策调整也是为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体现了深圳市场改革对相关地区的差异化住房优惠政策。
11月29日,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改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在佛山市工作,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首次购房不受户籍、个人税和社会保障的保管限制。 同时认定优粤佛山卡a、b卡、c卡、t卡人才,享受佛山市户籍人口购买政策。
自12月16日起,港澳人在广州各区购房,无需提供学习、工作、居住证明,只需提供港澳身份证明和许可证,满足国内没有房屋的条件,就可以购房。
12月7日,深圳前海宣布将贯彻落实“广东港澳大湾区建设指导组会议惠及港澳居民政策措施”行动计划”,发布港澳居民在大湾区工作、就业创业、生活方便三方面共12项措施。 其中,在购房方面,港澳居民和家庭可以在前海合作区享受与深圳户籍居民和家庭条件相同的购房政策。
11月16日,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杨川宣布,珠澳将共同推进占地面积约18万平方米的“澳门新邻居”项目,为澳门居民提供3800套限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