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未婚冻卵案_国内首例“冻卵案”开庭 单身女性生育权受关注

首例未婚冻卵案

2019年12月23日,审判结束后,当事人徐枣在法院门口接受了媒体采访。 (中国日报记者武晓慧摄)

中国日报12月23日电(记者武晓慧) 2019年12月2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要求国内首位单身女性有冻蛋的权利。 审判持续了大约一个小时,法院不受法庭判决,再次开庭。

今年31岁的当事人徐枣(假名)于2018年11月,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的北京妇产科就冷冻卵进行了咨询,医生通知国内不能为单身女性服务。 因此,徐枣向法庭控告了这家医院。

审判结束后,徐枣表示,无论再次开庭的结果如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力争取这项权利。 她还介绍说,很多网友都与她分享,在这个事件被起草开庭之前,很多人甚至不知道国内单身女性不会冻结。 徐枣认为,让很多人了解现在的政策,除了这次开庭涉及到她自己的诉讼以外,还有其他意义。

首例未婚冻卵案

2019年12月23日,审判结束后,当事人徐枣出庭。 (中国日报记者武晓慧摄)

徐枣代理律师于丽颖说,她目前对审判结果持“谨慎乐观”的态度。 她认为对于这样有影响力的诉讼,引起公共讨论是价值的体现。

徐枣表示,出席审判的被告医院方面了解单身女性的需求,但冻蛋技术仍存在风险,国家法律法规尚未开放,不能提供冻蛋服务。

现行前卫生部2003年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规定:“禁止对不符合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技术”,意味着国内未婚妇女不允许使用辅助生殖技术(包括冻卵手术)。

首例未婚冻卵案

2019年12月23日,审判结束后,当事人徐枣(左)和代理律师于丽颖(中)接受了媒体采访。 (中国日报记者武晓慧摄)

2017年12月27日,原国家卫生计划委员会在官方网站上发表了“呼吁开放单身女性的出生权”的答复信。 目前,中国有关法律并不否定单身女性的出生权,但通过法律允许与中国的传统价值、社会公德不一致。 答复书说,国家卫生规划委员会接着与有关部门调查,研究论证,关注“冷冻卵子”等技术发展,进行可行性研究,慎重推进临床应用,完善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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