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元旦,为孩子报名参加元旦联欢晚会的消息,在北京一群小学一年级的家长中沸腾了起来。 班家委的监护人对记者说:“派对的安排交给家委,各自申请节目,最后家委会总结成老师。 学校没有组织排练,希望学生在自己家里进行排练。另一位家长说:“过去在学校召开的大联欢会,老师都在一起练习,现在这些事情也交给家长了。”
元旦联欢晚会是许多学校的固定节目,师生联欢,聚在一起,其乐融融,一举多得。 根据常识,聚会组织策划的主角当然是老师和学生,家长应该能够妥善协助,但绝对不能替代。 换句话说,申请班组家委会向老师汇总是没有问题的,但学生要求在家排练,肯定有转嫁责任的嫌疑。
组织元旦的联欢派对确实需要很多劳动和时间,但通过转嫁给父母来实现“负面”显然是不方便的。 教育部负责人说,负担不一定没有负担。 相关法规明确规定,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教育工作中必须承担的职业负担是正常、合理和必要的负担。 “文件明确减少的是和中小学教师应该负担的教育教育没有关系的事项。” 组织元旦联欢晚会是有教育意义的,在教师分内的事情,能简单地推给父母吗?
令人担心的是,这样的再婚决不仅仅是联欢晚会。 随着儿童教育的重视和家庭学校合作培养理念的普及,有些中小学从作业到值班清洁,到监督学生考试,在家庭学校合作培养、家庭学校合作过程中,家长与教师之间的责任界限模糊不清。 有些人成了父母随行的“编外教师”队伍。
家长和老师有共同的目标。 当然,应该诚实接触合作,形成教育力量。 但是,由于多因素的综合作用,家庭学校的共育出现了家长责任单方面不同的现象,感慨万千。 调查显示,80.3%的受访者认为学校教育依赖学生家庭,75.6%的受访者认为家庭已经受到负担,64.7%的受访者认为“全能的监护人”不是“全能的婴儿”的必要条件。
客观地说,这不能怪教师的“失职”。 在一定程度上是由当前的教育环境、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共同引起的。 现在的教育现状只有教师授课的权利,教师被剥夺了管理学生的权利。 没办法。 有些教师只能让父母参加教育,管教孩子。
其次,父母的“迎合”“妥协”也助长了这种习惯。 相比之下,愿意与老师积极合作,为班级做贡献的父母,确实能提高孩子在班级中的“地位”。 在这样的心情下,很多家长对老师和学校的要求,即使有不恰当的要求,在心理上也不怎么被接受,但是行动上往往会得到支持。 习惯了自然,长期以来家长也被称为“编辑教师”。 孩子越小,这种现象往往越严重。
因此,为了从根本上防止家长成为“编外教师”,明确家庭学校共育的责任界限是很重要的。 有关部门提出家庭学校责任和行动界限的指导意见和规定,教师和家长在教育交流中有较明确的界线,可以实现“家长家长、教师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