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偶然,当网络通信发布新规则禁止人肉搜索时,暂时引人注目的“德阳女医生自杀事件”再次进入一般视野: 2018年8月,该医生在酒店游泳池与男孩发生纠纷后,接受对方家属的“人肉搜索”,5天后因压力自杀。 丈夫最近接受了媒体的采访,当时以“侵犯市民个人信息罪”通报,绵竹市检察院截止到今年夏天正式向泄露信息的人起诉,开庭时间还未定。
德阳自杀女医生的丈夫详细叙述了那个男孩向妻子吐唾沫,妻子感到受辱而殴打他的事情,对方的父母在职场吵架,开始“人肉搜索”,妻子吃了500片安眠药。 资料来源:新京报
这个扼腕的自杀事件与陈凯歌导演2012年电影《搜索》的剧本很相似,自杀的女医生几乎都是电影《叶蓝秋》的重拍版。 同样的小麻烦,也是故意煽动的“人肉搜索”,同样是24小时365天的网络暴力,以当事人的自杀结束……遗憾的是,近年来“人肉搜索”带来的悲剧似乎没有减少的迹象,相反社交媒体的发展越来越激烈。
在电影《搜索》中,白领叶蓝秋由于误解,被录像带拍到网上投稿,遭遇“人肉搜索”,自杀身亡。
在数字时代,我们大部分的足迹成了数据。 移动支付信息、人脸识别记录、信用卡消费记录、公告板投稿记录、微博和朋友的内容、交通违规记录、医疗记录、纳税记录以及通过信号交叉路口的记录,都是足以“定义”个人的数据。 这些数据如果遇到“人肉搜索”的话,轻的话会给当事人带来麻烦,重的话可能会成为“没有杀血”的子弹和暗箭。
“人肉搜索”造成的悲剧和闹剧已经很多。 去年6月江苏省一名男子在2岁的儿子被泰迪咬后,与狗主人发生了纠纷,结果遭遇了“人肉搜索”和死亡威胁,其妻子被网络暴力追赶而断臂自杀,幸而得救的去年4月,陕西省男孩在餐厅被孕妇绊倒的录像在网上公开,孕妇说“人肉搜索”和“人肉搜索”的威胁
但是,与“人肉搜索”的恶性相比,这种网络暴力的违法成本低,维权困难。 文章开头提到的“德阳女医生的自杀事件”虽然非曲直很清楚,但相关人员至今仍未受到处罚。 迄今为止,媒体统计了2001年至2014年期间引人注目的网络“人肉搜索”事件,发现只有2起被追究。 法律困难的“钥匙侠”或许是“人肉搜索”依靠恐惧的重要原因。
在“德阳女医生自杀事件”中,夫妇相关的医生和公务员的身份在“人肉搜索”时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关于“人肉搜索”,有必要纠正错误——很多人认为,不做亏心事就不用担心拿着放大镜去寻找。 但是,实际上在很多“人肉搜索”的案例中,有选择地表现出信息、谣言等行为,无辜的“倾斜枪”案例更为罕见。 正如《红旗稿》中所述,“在信息爆发的时代,“人肉搜索”是今天的他,明天是你,如果这种“众多人的暴政”在全国流行,我们大家都有可能受到这样的待遇”。
更需要强调的是,频繁参加“人肉搜索”的网民,不能把自己当作正义感爆发的“审判员”。 根据2013年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4年最高法颁布的《关于利用信息网络审理侵犯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的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和2016年通过的网络安全法等法规,“人肉搜索”已经被认定为违法和侵权行为。
法治社会,必须以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在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依法维权必须是建议的方式,而不是开始“人肉搜索”。 同样,为了管理侵犯隐私的混乱,防止“人肉搜索”的悲剧,法治方式也必须得到运用。
回到网络通信发布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利用者、生产者及平台无法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等违法活动。 我们希望更多的法律法规约束“人肉搜索”行为,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人肉搜索”事件,支付违法者相应的代价,减少“人肉搜索杀人”的“钥匙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