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的_中央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资料来源:武义媒体中心-武义新闻网站

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记者吴礼通讯员范益晖

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制度。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让制度。 11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表了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不变的意见,主张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不会长期改变,维持农民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的基本权利不会长期改变,在第二次土地承包期限届满后,再延长30年。 这为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了更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中央不仅表明了坚定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决心,而且通过完善土地承包权,使土地承包经营权利益物权性质更加充分,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体制保障,为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奠定了制度基础。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权激活土地资产活力

土地问题是农业农村工作的根本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认定,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健全农村管理体系的重要基础工作,是深化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制度的重要任务。

去年,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初发仪式在俞源乡岩坑村举行,廖文华等十多名村民代表收到农村土地承包“身份证”新证明,成为我县首批收到该证明的农户。 “在此之前,我们总是担心这样的问题。 孩子们在外面工作,不知道房子的地方和面积。 我们上了年纪,家里的土地会怎样呢”岩坑村党支部书记江国武的话,发出了很多村民的声音。 这张经营门票正确标明了承包土地的面积、方向和界限,避免了土地边界纠纷,保障了土地流通、整治和抵押贷款。 “有了这个证据,我们就像吃了心里平静的丸子一样”,在最初的仪式上村民们兴奋地说。 岩坑村作为开始土地确认权工作的第一个行政村,确认权的土地面积为230亩,关于农家102户,合同签订率达到了100%。

自2016年4月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认定权登记以来,我县以处理农民与土地关系为主线,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着力利用农村各类资产资源。 通过县乡三级联动、推进地方分工、严格审核,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认证登记迅速有效地推进。 2018年8月31日,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认定权登记以93.644高分顺利通过省级综合检查,检查结果优秀,全市除试验地区外首次通过省级综合检查的县(市、区),对全县农村土地认定权登记认定提出满意答复书, 为长期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提供保障,消除农民流动承包地的不安,推进经营权秩序流动。

今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不变。 第二次土地承包期限到期后延长三十年。 也就是说,中国农村土地承包期从2028年延长到2058年。 这有利于形成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体现了政策稳定、连续性,坚持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激活了土地资产活力。 王宅镇杜畲村的村民们笑着说:“土地承包年限变长了,可以通过土地进行更长期的收益项目,土地的经营价值也增加了。”

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近年来,我县强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有能力指导、农民参与”原则,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

为加快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我县农业变革升级,我县采取了一系列鼓励支持措施。 我县积极实施培训指导,对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导在组织协调、创业经营、市场谈判、风险控制、合作文化等方面进行培训,着重推进提高经营决策能力和政策法规水平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营销、财务等其他管理者的科技推进, 在营销管理、业务操作、财务会计等方面进行培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指导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全面推进标准化生产,建立生产文件制度、食品质量安全跟踪体系。 目前我县已注册工商家庭农场697家,其中省级典型家庭农场6家,市级典型家庭农场17家,县级典型家庭农场28家。 工商登记册子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550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家,省级示范社5家。 2019年,我县深化经营体制改革,坚持适度规模经营,强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家庭农场培育,规范农民合作社,在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0个提高的同时,完善小农户支持政策,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按照产业繁荣、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管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健全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和政策体系,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其中产业繁荣是乡村振兴的载体,要促进产业发展,把更多资本、技术、人才等因素引向农业农村,动员更多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实现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活力。 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长久不变,第二次土地承包期满后延长三十年,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土地秩序流动,巩固农业投资者信心,为资本、技术、人才等因素向农业农村流动奠定了基础。

土地资源流动完全分包地“三权”并行

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主体,承包地再延长30年,使农民深耕农业更加安心。 无论是土地流转,还是合作经营,只有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才能稳定民心,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创造力,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近年来,通过实行土地流通发展模式,杜畲村实现了历史性蝶形变化,成为我县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示范村。 现在杜畲村已经成为我县重要的粮食生产村之一。 据说现在48岁的方晓辉是王宅町陶宅村党支部书记。 10年前,他深感陶宅村粮田荒废现象日益严重,采用土流“农户+合作社”模式,建立武义晓辉粮食专业合作社,土流从原来的300多亩田地到现在的1500多亩,承包合同到2028年结束。 “土地流转承包是一项大工程,这里原本是一片广阔的花木田,过去收获时留下的洞穴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这里部分田地的水土流失,而且随着人口的流失承包土地的难度越来越大。”作为我县的粮食巨头,方晓辉今年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期从2028年到2028年 “农村土地承包延长对农民来说是好事,不仅农户间土地流通合同有积极的保障,而且大幅度提高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了当地农民的增收。” 方晓辉告诉记者。

确保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割改革,维护农民利益,为统筹解决我县农业农民问题找到新途径。 近年来,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产权和使用权高度统一,产权和承包经营权“二权”分离,产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的重大变革,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按照流通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产权、承包权、经营权、 实行“三权”分离的并行性,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实现了土地承包“变”与“不变”的辩证统一。 同时,通过经营权的借贷、出资、管理等,农户获得稳定的财产利益,解放土地经营权,土地集中于农业名人、养家,小规模分散经营减少,各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越来越成为现代农业建设的领导力。 这将延长土地承包期限再三十年,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割改革,实现土地资源流动,解决农民承包权“稳定”和经营权“活”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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