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民法典草案于12月23日提交了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草案拟删除婚姻无效的第四种情况,用伪造、改造、伪证等方法骗取婚姻登记。
民法典草案于12月23日提交了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草案拟删除婚姻无效的第四种情况,用伪造、改造、伪证等方法骗取婚姻登记。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辑方案第八百二十八条第四项规定,以伪造、改造、身份证伪造等方式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无效。
某专家学者或地方以伪造、改造、身份证等方式骗取结婚登记的案例复杂,其中可能存在重婚、未达结婚年龄等问题,仅违反结婚登记的形式要求,不能一律认定无效,在实践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结婚效力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过研究,采纳了这个意见,建议删除这个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