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班途中摔倒受伤的是工作上的事故这一话题在推特上被热搜,引起了很多网民的讨论。
黄先生是贵州贵阳幼儿园的保育员,今年是在这个幼儿园工作的第11年,18日早上,正要去幼儿园门口上班的时候,发生了事故。
贵州贵阳市民黄先生:屁股着地,阶梯角撞到尾椎位置。
小黄受伤后,她俯下身来。 为了治疗受伤的椎骨,对记者说可能已经俯卧一个月以上了。 在她看来,这应该被视为工伤,但单位领导给了她不同的回答。
据黄先生说,领导人说她的状况是上级的领导人的判断,不是工伤,后续的费用需要黄先生自己承担。
而且她担心的是病假期间的工资问题。 为此,记者咨询了律师。
王国庆律师:根据工作保险条例,只要认定上班途中的合理路线,就可以认定由于交通事故或乘坐列车、渡轮、公共汽车等的事故,自己受伤的,是工作事故。
因此,根据工作上的保险条例的认定,她在上班途中因自己的原因跌倒,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工作上的保险。 在职场工作期间,被派往外部,在外面摔倒的情况下,在履行工作责任的时候摔倒了。
关于小黄担心的治疗期间的工资支付问题,也有具体的规定。
律师王国庆表示,根据她的工作年限认定医疗期限,认定后结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计算病假工资,不是全额扣除。 例如,上班5年内,有3个月的医疗期,10年以上可能达到12个月的医疗期。 医疗期间应支付的工资应该是本人工资的70%。
声明:转载这篇文章是为了传递更多信息。 如果源代码错误或者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把作者的所有权证明书联系本网。 我们马上订正并删除。 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