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农业农村宣布115个县(市、区)是农村管理体系建设的首批试验单位,被选为我省武汉市蔡甸区、宜城市、宜都市、穂归县、大冶市、仙桃市6个地区。 考试期限截止到2021年12月底。
乡村治理是国家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考试目的是为满足近年来农村社会结构严重变动、农民诉求多样化等加强和改善乡村管理的迫切需要,为乡村善治道路探索新途径,创造新模式。
考试内容主要是探索共同管理体制,探索农村管理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机制,完善农村管理组织体系,完善基层管理方式,完善村级权力管理机制,创新村民议事协议形式,创新现代农村管理手段,持续推进和平农村建设等方面。
试点期间,我省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研制推进试点的补助措施,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增加财政投入,统筹试点所需经费,确保试点有序推进。 组织开展培训,宣传解释试点任务,充分利用专家智囊团的作用,加强人才支持,总结先进经验,研究试点过程的突出点,宣传试点中的良好经验模式,发挥试点示范性领导作用。
(责任编辑吴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