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贾天荣
12月20日,22岁的大学生晓新(化名)在四川省成都市华西医院去世。 以前晓新在床上昏迷了20天,昏迷或死亡的原因,追溯到11月30日,训练了1个月以上的晓新参加了MonsterPWC的格斗比赛,36秒踢到对方国王的脚上,直接送到医院。
对此,国家武术散打队监督、上海市、上海体育学院男子散打队监督陈养胜在接受东方网络纵相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一般来说,为了安全起见,运动员必须进行同等水平的比赛,特别是在技术战术能力、实战能力相当的情况下,必须进行比赛。
以240元出场费,新大学生与“金带”拳击手对战死亡
今年10月14日,成都的大二学生小龙偶然加入教拳击的吴教练微信,上过100元体验课。
今年11月,小龙收到吴教练的微信,邀请他参加比赛。 微信聊天中,吴教练说对方也是初级水平,输给龙也能得到240元的出场费。
龙的对手王某在成都格斗圈内很有名,经营泰国拳馆,之前的战绩是11胜0败3KO,在世界泰国拳MFC金腰带、泰国曼谷泰国皇杯泰国拳联赛中获得了57公斤冠军。 两个人的实力水平并不完全相同。
主办者公开的比赛双方的信息
据媒体报道,比赛前两天( 11月28日),吴教练通知了新他的对手。 比赛的公开资料中记载着王某、3KO、11胜、0负、173cm、57kg。 “因为他是57公斤,所以不用减肥就能停留在57公斤。 ’吴教练说。
根据现场的影像,开场仅35秒,晓新被对方踢到左腹部慢慢蹲下,之后心脏突然昏迷了。 当晚10点06分,晓新因外伤心脏骤停,生命危重,在新华医院抢救5小时以上后心跳恢复,但立即腹腔内开始大量出血,立即转移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在“金带”选手受重伤进入ICU昏迷的20天后,晓新的生命永远停留在22岁。 12月20日上午,晓新离开了这个世界,现在家人正在和警察合作验尸晓新的遗体。
知道新的事故后,警察介入了最初的时间,比赛主办方公司的法人代表受伤的是警察的管理中,事件还没有确定。
关于教练和主办方在法律上应承担什么责任,有律师认为,如果主办方没有提出该选手,则与对方选手的实力存在差异,最终导致该选手受伤的,则主办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双方拳击手实力的差距,根据主办方是否不知道,放弃这场比赛可能会给运动员带来严重伤害。 至于教练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有必要邀请教练知道对方是谁,对方的水平。
业内人士:每场比赛都要把运动员安全放在第一位
对此,国家武术散打队监督、上海市、上海体育学院男子散打队监督陈养胜让东方网络纵相新闻记者从比赛影像中可以感受到伤者的实战能力,在技术水平上确实存在比较业馀,与对方有一定的差距。 “作为业界相关人员,我看了这部影片心里很痛苦,特别是家人受到的打击,我觉得更大。”
陈养胜告诉记者,录像中发生了问题,原因是双方选手的实力差距。 伤员尚未建立强烈的打击和抵抗力,防御能力也不足。 影片的最后一鞭腿在格斗比赛中很常见。 运动员有很强的防守和抵抗力,这条腿就能承受。 “从受伤运动员的体型来看,我们还是很肤浅。 格斗技术的优秀选手肌肉发达,经过严格训练后产生的身体形态的变化,说明了攻击和抵抗力很强。”
陈养胜说,每场比赛都有一定的风险,但作为比赛一方,必须把这个风险降到最低,让运动员在安全的环境下竞争。 这样的预案要充分、周到、详细,尽量排除可能发生的问题。
以体制内的比赛为例,经过严格的筛选。 “首先,运动员必须有很强的训练和竞争力。 获得这种能力,是运动员经过多年辛苦训练才创立的。 其次,我们派遣的选手都是省内一流的选手,在技术战术、体力方面是领导者,即使输了比赛在能力上也经得起考验。 再次要接受血压、脉搏、脑电图、心电图等医生的详细体检,不满足标准不能参加比赛。 我们体制内的每场比赛都把运动员的安全放在第一位”
陈养胜认为,格斗项目比较安全,双方运动员都有较强的竞技能力,如果在同样的情况下进行比赛,就没什么问题了。 比赛中受伤的,留鼻血,这些运动员就能忍受。 格斗项目是培养运动员顽强的努力精神和坚强的意志品质。
初学者要练习多久才能参加比赛?这个问题也因人而异。 陈养胜认为,不同运动员的状况不同,运动员的才能、身体素质、接受能力特别优秀,如果具备较强的竞技能力,可以提前参加比赛。 一般情况下,为了安全,运动员必须在同一水平比赛。 特别是技术战术能力、实战能力相当强的情况下必须竞争。 否则,会出现很大的安全危险。
陈养胜在散步项目中不是在几个月内取得成绩,而是为了能够在第一次参加比赛时取得冠军,几年前新人曾求过冠军,他们从小就开始训练,已经具有很强的技术战术水平、实战能力。
对此,陈养胜提出格斗爱好者和初学者,训练中必须遵循运动训练学的原则,从易主到难、简单到复杂有序地进行,稳步提高。 同时准备工作充分,加强保护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比赛中进攻是很重要的,但防守尤其是头部防守不可轻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