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对中国_商务部评价《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全面现代高质量互惠的自贸协定

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昨天( 6日)说,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全面、现代、高品质、互利互惠互利的自由贸易协定。

本《协定》共有20章,包括自由贸易协定的基本特征、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准入和相应规则,因此是全面的自由贸易协定。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对中国

《协定》包括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竞争政策、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等内容,是一项现代协定。

《协定》在货物贸易方面,开放水平总体达到90%以上,远高于世界贸易组织各国开放水平。 在投资方面,以负名单方式进行投资准入谈判,是一项高质量的自由贸易协定。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对中国

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互利自由贸易协定,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规则等领域要达到平衡。 特别是本协定还规定了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的规定,对老挝、缅甸、柬埔寨等最不发达国家给予过渡期安排,以便他们能更好地融入地区经济一体化。

(编辑毛亚伟)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