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药医保报销比例糖尿病_我市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提高至50%

原题:我市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比例提高到50%

高血压药医保报销比例糖尿病

为进一步减轻我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结合我省医疗保险慢性病民生事实,根据《城乡居民健全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实施方案》(台医保发〔2019〕45号),我市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医疗保险门诊的

一、保障对象

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台州市医疗保障局等3个部门《关于健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的实施方案》(台医保发〔2019〕27号)规定的病人。

二、药品使用范围

慢性病患者门诊使用的药物,根据最新版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记载的品种,优先选择目录中的甲类药品,优先选择国家基本药品,优先选择通过一贯性评价的品种,优先选择集中招标购买的药品。

三、保障水平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保险患者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等慢性病药品费用由统一基金支付,在保险地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支付的比例为50%。

四、政策衔接

对进入门诊特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投保者,继续实行我市原有政策(台医险发〔2019〕27号),原有待遇水平不降。

高血压和糖尿病是最常见的慢性病,全市约有55万城乡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双病”患者。 “两病”继续治疗费用较长,总负担较大,且治疗不规范,容易引起血管、心、脑、肾、眼等器质性病变。

高血压药医保报销比例糖尿病

此次,通过完善城乡居民“二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进一步减轻我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用药费用负担,促进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合理用药,积极规范治疗,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果。

资料来源:台州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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