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建计划〔2019〕第1082号
浙江大学,国家统计局办公室:
为促进浙江大学中国新型城市化研究院的可持续高质量运营,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浙江大学等共同协商,根据“国家发改委同意共同建立浙江大学中国新型城市化研究院的再信”(发改计划〔2016〕2841号),形成了《浙江大学中国新型城市化研究院章程》、《浙江大学中国新型城市化研究院组织机构》。 现在打印你们,认真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