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因为一点小事,不知道谁先粗了,两人打成一片,画画“咔嗒咔嗒”的场面经常出现,最后被警察抓住了。
那个时候,无论如何都说“是他先做的,我是正当防卫”,夸夸其谈的警察支持他。 但是,警察的大叔总是对认为“有道理”的借口漠不关心,处理结果总是无视同事的惩罚。 这种“人无法自卫”的现象令很多人困惑,甚至有人质疑“我国有正当的防卫吗”。
答案是肯定的,我国当然有“正当防卫”。 只是,在司法实践中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情况非常少见,会招致误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不受进行中的不法侵害,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者造成损害的是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这一短语看起来有点波澜,实际上蕴藏着玄机。 正因为很多人无法解读这句话中隐藏的条件,才在实际的“自卫”过程中犯了错误,故意的“防卫”变成了“违法”。
首先从自卫来说,简单地说,几乎是四个词
有人想伤害自己,随身携带刀子和其他防身武器,估计不会影响正当防卫的认定。
2 .别人可以拿着刀砍你,勇敢地拿着刀砍你。
3 .别人拿着刀砍了你,你拿起刀还手,砍了对方逃跑了,你觉得不安全,可以继续砍。
4 .有人拿着凶器,显示出砍你的可能性。 根据对方加害的情况,可以进行防卫。
从正义的勇气来看
1 .看到有人喊着“救命”,鼓起勇气来救命,即使对方受了重伤也是正当防卫。
关于见义勇,工作报告中有:
看到有人欺负弱者,即使对方是未成年人,如果不能阻止,也可以正当防卫他。
现在这部分已经很清楚了。 正当防卫不是暴力,而是法律鼓励、保护、合法的行为。
看到这里,我想很多人都上当了。 正当防卫有这么多的限制条件,真的对坏人施暴,在千钧一发之际,有时间考虑这些法律吗? 确实,如果要背诵硬背的条件的话,想理解的时候坏人也会得到。 对于这个问题,我把以上5点归纳为“不需要5”,记住“不需要5”,就能掌握正当防卫的正确姿态。
(1)请不要先动手。 防卫就是人不犯我,我不是犯人。 如果你提前动手,很明显不能证明对方不正当侵犯你,正当防卫也不会说。
(2)请不要产生恶念。 防卫的目的是保护自己和他人,如果这个要素改变了的话,你也会失去防卫的基础。 比如,打架和吵架,无论谁先动手,双方都不属于正当防卫。
(3)不要休息。 如果你的防卫手段无法抵抗对方或者无法继续暴力,请立即停止防卫行为。 否则,不仅仅是为了防卫,还会因为伤害而被认定。
(4)不要粗暴地打人。 正当防卫只适合加害者本人。
(5)不要打得太猛。 正当防卫是有限度的,在制止对方暴力的前提下,必须尽量降低自己防卫的暴力程度。 只要防卫的暴力度不超过加害者的暴力度,就有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空间。 比如,对方只是稍微按了你一下,你就折断了对方的脚,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
千言万语被归纳为“防卫不是为了加害,而是为了制止”这样的话。 越深刻理解这个原则,越接近正当防卫的正确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