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养老服务资金_山东:2022年底前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100%

齐鲁网电光新闻于12月18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局今天召开记者招待会,解读了“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山东养老服务资金

《实施意见》分为六个部分:扩大有效服务供给,完善养老设施体系,加强制度支持,创新体制机制,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共27项内容。 主要有以下创新:

一是加强设施规划的保障。 将民政部门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行动计划,明确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和建设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到2022年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成率达到100%,解决社区养老服务场所短缺问题

二是优化资金支持政策。 截止到2022年底,各级社会福利事业中使用的彩票公益金,有55%以下的资金用于支持养老服务的发展。 同时,优化省级养老服务业专项资助政策,正确收集失败老年人长期照顾、居家社区养老、农村养老和专业服务组织发展,调整补助项目和标准,从“补床补床”“补砖”转为“补脑”“补运”,资金最大利润

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 如果利用闲置设施开办养老机构,5年内可以按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继续使用土地,10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可以改造成养老服务设施简化相关程序的营利养老服务企业可以实施“一照多址”, 非营利养老机构可以在其注册管理机构辖区内设立多个不具法人资格的服务基地,申请设立非营利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并直接注册。

四是强调居家社区养老。 针对90%以上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实际情况,围绕老年人的床边、身边、周边需求,细分推进居家社区养老的具体措施。 一是增加设施供应,在城镇、社区建设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日托中心,支持建立“家庭护理床”二是实施家庭和社区老化改造工程三是健全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制度,为政府困难老年人

五是推进医疗深度的结合。 着眼于老年人生活护理和医疗护理的双重需求,进一步加强医疗结合措施,养老机构明确提出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查和执行登记“双证一体化”,养老机构内设置诊所、医务室、护理所实施备案管理的医疗机构提供养老服务的; 可按照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材料办理养老机构备案,已有法人资格者无需设立登记新法人。

六是补充农村养老短板。 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加强农村幸福院分类管理,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养老周转室,建设集中居住与公共服务功能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幸福院,构建政府可扶持、村庄可用、服务可持续、符合农村实际和农民意愿的农村养老模式。 实施了特别困难人员的扶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的改造,到2022年底在各县(市、区)至少设置了一个以失业人员的专业护理为中心的县级扶养服务设施(敬老院)。

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张孟强介绍:“实施意见”是强调中央要求和山东特色的结合,底线与多元供给的结合,统一关怀与重点的结合,发展与监管服务的结合,贯彻城乡统一发展的结合,坚持为推进我省养老服务提供政策保障。”

资料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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