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吉林市昌邑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决贫困人口饮用水安全问题,坚决纠正河湖管理范围内的非法占领、滥挖、滥造突出问题和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正常使用和日常维护存在的问题等3个方面,目前都已解决。
一是着力解决贫困人口饮用水安全问题,加强贫困地区政策倾向。 制定了“昌邑区建卡贫困人口饮用水安全状况正确调查计划”,全面周密开展建卡贫困人口饮用水安全状况正确调查,逐村正确调查饮用水安全状况。 投资16.7万元,通过整顿供水设施、挖井、增加净化设备等方式,彻底解决了19户38人的不安全饮水问题。
二是坚决纠正河湖管理范围内的非法占领、滥采、乱山、乱建问题。 成立河湖“清四乱”特别整治行动指导组,“吉林市昌邑区开展河湖“清四乱”特别整治行动方案,区、乡、村三级河长联动,累计巡河8450人。 重点监督江段,组织执法活动90次,执法人员共出动400馀人,行政处理非法采砂事件2件,非法占领河流2件,调查非法采砂事件移交公安机关,拆除运输沙道2处,拆除禁采区内采砂船和驳船21艘。 调查了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四乱”问题22个,100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四乱”问题12个,全部修正。
三是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正常使用和日常维护中存在的问题。 确定了一千多名农村饮用水工程行政责任人、水行政部门监督责任人和运行管理责任人等共计63名责任人。 投资80万元,完善37处水质不合格等问题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 培训200多名监护人,有效提高农村饮水工程运营监护人的监护水平。
图为维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