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张钟尹每经编辑:陈旭
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权利税法(草案)》首次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权利税法草案维持现有税收制度框架和税负水平,将现有权利税暂行条例提升为法律。
按照实行税收法定的要求,按照草案的内容,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转让、房屋买卖、赠与、交换等应当依法缴纳契税。
1997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权利税暂行条例》。 据介绍,1997年至2018年,全国累计征收合同税42162.18亿元,其中2018年征收合同税5729.68亿元。
近十年来我国权利税征收情况(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维持现行税率
据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介绍,权利税法是贯彻税收法定原则实施意见的重要立法项目。 2016年权利税立法开始以来,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委员会根据法定职责,介入草案的起草,加强与国务院有关部门等的联系,根据现场调查、座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情况,研究意见和建议,积极推进权利法案的修改。
根据草案,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转让、房屋买卖、赠与、交换应当依法缴纳权利税。
草案维持现行权利税税率,规定税率为3%~5%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税率范围内提交,由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关于税收减免,草案是维持现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用于事务、教育、医疗、科研、军事设施土地、房屋免税的规定。 二是将现行有关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绳之以法。
草案同时可以报全国人大常委会记录,国务院规定免除或征收权利税。
照片来源:新华社
个人住房权利税的负水平总体不变
权利税法草案进一步规范了税率宽度。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表示,现行财税部门规范文件(财税〔2016〕23号)表明个人购置家庭唯一住宅,按1%、1.5%的税率征收权利税,个人购置家庭第二改善住宅,按1%、2%的税率征收权利税。 在实践中,适用以上四级优惠税率缴纳权利税的住宅数量,在所有缴纳权利税的住宅数量中所占的比例已经超过70%。
在此基础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依法规范现行规范文件税制基本要素的有效内容,防止个人住房权利税负面误读,进一步防止市场不合理变动,“根据土地条件, 为了更好地满足“适应城市政策”的房地产市场规制需求,建议将第三条第一款修正为“享受住房权利的税率为1%~5%,享受土地和住宅以外的住房权利的税率为3%~5%。
另外,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建议,草案第四条第一款中出现了“成交价格”的表现,但没有具体规定。 定义成交价格相关税务核算考虑到该税制基本要素的确定,根据执行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在现行财税部门规范文件(财税〔2014〕 134号)中发表了“成交价格为土地转让金、土地补偿费、安装补助费、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撤销补偿费等受益人应支付的货币、实物、 包括无形资产和其他经济利益”的规定,在税法草案中明确其含义,提高税法的确定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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